宁阳公安推行“治安合作体”破解基层群防难题
新华网山东频道12月31日电(解颉理 张培国 张栋)去年以来,山东省宁阳县公安局整合社会资源,将企业、村的保卫人员纳入基层派出所治安防控体系,探索实施“治安合作体”,组织警、企、村三方人员建立起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于一体的专业巡防队伍,织密了基层治安防范网络。“治安合作体”实施以来,宁阳县农村地区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走出了一条新时期基层治安防范新路子。
当前基层治安防范“四大难题”亟待破解
农村稳则全局稳,农村安则全局安。农村的平安稳定历来是党委政府的“挂心事”。宁阳是传统农业大县,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76%。宁阳县公安局调研发现,现有警力难以覆盖农村广阔的地域,群防群治还面临人财物等诸多“瓶颈”制约。
一是警力明显不足,弱化了公安机关对社会面的控制。以东疏镇派出所为例,目前全所8名民警带着十几名协勤人员承担着49个行政村、6万多人口和80多平方公里面积的辖区治安防范。“警力不足,特别是夜间巡防力量得不到保障的问题较为突出。”宁阳县公安局政委朱开军说。
二是群众参与热情不高,村与村、企业与村之间防范“真空地带”增多。东疏镇派出所辖区共有规模以上企业17家,中小企业30多家,保卫队员91名这些保卫人员定点蹲守看家护院,村企形不成合力,普遍存在“各自独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现象。
三是当前农村空巢现象严重,给治安防范带来新挑战。作为农业大县,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的较多,空巢现象严重。村级治安防范组织普遍不能发挥作用,对违法犯罪分子构不成震慑。
四是受经济利益杠杆作用,部分村没钱组织起较为经常和固定的巡逻防护队伍。虽然很多地方以村、企业为单位,成立治安队伍,但由于治安员待遇较低,很多治安员不愿再干“吃力不讨好”的事。
为破解基层治安防范“四大难题”,消除基层巡防死角,去年以来,宁阳县探索建立“警、企、村”三类社会单元共同参与的“治安合作体”,挖掘和利用各类社会资源优势,警民联手维护社会治安。
“治安合作体”搭建警企村联动新平台
东疏镇地处三县市结合部,是宁阳“西大门”,省级蒙馆公路横穿全镇,交通便利,集市贸易活跃。同时,镇域内地砂资源丰富,西疏石材企业、苗木花卉基地和园林较多,外来流动人口较多,治安形势较为复杂。
东疏镇派出所所长李庆良认为,社会治安社会管,维护治安必须广泛借用民力。经反复酝酿,李庆良决定将这些企业、村的保卫人员全部纳入到治安防控工作中来,联勤联动、互为补充,协同开展治安巡逻、调处矛盾、应急处置等五项工作,“治安合作体”由此而生。
据了解,派出所每天从企业、村轮流抽调12名保卫队员到警务室值班,在民警带领下对辖区开展全方位夜间巡逻,并从中筛选出30名政治素质较高的保卫队员,作为突发事件处置队。同时,利用他们“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由保卫队员负责当地治安隐患的信息搜集和上报。宁阳县还将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作为保卫队员的工作职责,对发生在本单位的一些小的民间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常用的治安、安全防范常识等也通过保卫队员及时向本单位职工和群众进行宣传。
泗店镇派出所“治安合作体”不仅将36个行政村和7家企业的保卫、治保人员力量统一整合,还建立了全镇全覆盖的民用电台,各村、单位值班人员通过民用电台互相联络,哪里有案件发生,派出所和分布在各单位、村的保卫队员做出快速反应,形成“一呼百应”的网络化格局。
在东疏、泗店两个乡镇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宁阳县公安局在全县推广这一群防群治新路子。为确保这一工作落到实处,宁阳县出台系列规定,要求实行镇综治领导、派出所牵头主抓、警村企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镇级政府拨付1万余元,为保卫人员统一购置了服装、装备等;每月邀请部分企业代表、村干部代表召开座谈会,就治安合作体的运行情况进行通报交流。同时,各乡镇筹集2万元左右的专项奖励资金,用作群防群治工作的表彰奖励。
“治安合作体”为基层群防工作提供有益启示
宁阳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鄂宏超表示,“治安合作体”搭建了警民合作联动的平台,让更多社会元素参与到治安工作中来,变原来的公安机关“单打独斗”为警民“同台唱戏”,破解了新时期基层群防工作难题,走出了一条社会治安防控的新路子。
一是解决了警力不足的难题,让群众既当参与者又当受益者。东疏镇派出所“治安合作体”共吸收30余名保卫人员,缓解了当前警力不足的压力。仅夜间值班备勤工作,就由原来的6人增加到现在的10人,确保110接处警及夜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夯实了维稳工作的基础。“治安合作体”将突发事件处置、情报信息搜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纳入到治安队员工作职责,能够协助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感知和消化社会矛盾,避免矛盾转化升级。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长勇认为,“治安合作体”既节约了行政执法资源,也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萌芽中的治安案件的发生。
三是有效遏制了案件发生,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通过实施“治安合作体”,提高了公安机关打现行、压发案的能力和水平,街面的见警率、管事率大为改观,最大程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生存空间。2012年,宁阳县社会治安满意率为95.7%,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26.38%,治安发案率同比下降31%。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治安合作体”在农村发挥作用,宁阳县公安局还主动向乡镇党委、政府争取警务室民警到所辖村委任职。目前,仅东疏镇派出所就有6名警务室民警分别在6个村担任村支部副书记。
鄂宏超说,“治安合作体”运行以来,宁阳警方收到预警信息1300余条,保卫人员协助出警690余起,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12.9%。目前,宁阳县依托“治安合作体”,已经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公安机关牵头,群众积极参与”的群防工作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