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
发布时间: 2013-06-04 00:00:00
阅读:
打印
关闭
日前,省政府以鲁政字〔2012〕21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命名邹城市等6个县(市、区)为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的通报》,命名邹城市、宁阳县、肥城市、章丘市、枣庄市峄城区、滨州市滨城区等6个县(市、区)为“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
“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是省政府授予县(市、区)政府在教育方面最高等次的综合性的荣誉称号。自1999年启动这项工作以来,十三年间,全省只有41个县(市、区)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