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7〕9号 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宁阳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宁阳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以上驻宁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精神,全面做好困难群众保障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宁阳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 赵相鑫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李建民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应急办主任
桑 华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秦 伟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服务业办公室主任
丁开冰 县教育局副局长
刘延宁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德社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崔先顶 县住建局党委委员
裴保华 县卫计局党委副书记
张学君 县扶贫办副主任
颜 蕊 县残联副理事长
王保富 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桑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