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7〕21号 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7年度“银龄安康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31 11:02:32 阅读: 打印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宁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根据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市老龄部门《关于进一步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的通知》要求,今年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工程,简称“银龄安康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做好老年保险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目前,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15.8%,人口老龄化程度日趋加重。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日常生活中遭遇意外伤害的概率明显高于其他群体,不仅影响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也给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事业带来了一定压力。全面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可以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增加养老保障的渠道,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是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途径。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老年人保险保障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积极加以推进。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目标

(一)险种名称及投保对象“银龄安康”所指的险种为“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以30元为起点,新设计30、50、100元三款方案,可自主选择一款或多款,鼓励个人缴费及保障水平的提高;100元方案每人限投1份,30、50元方案每人限投2份。

20元及以下缴费方案保留仅用于财政出资、各级政府统保的业务。2017年银龄安康产品方案在原保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保障,提高了老年人搭乘公交车意外伤害保险额度,增加了老年人出现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的责任。

投保对象为:全县50周岁(含)至80周岁(含)的老年人。

(二)保险责任。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医疗费用支出的,包括在公园等公共场所、老年公寓、外出旅游(限国内)、乘坐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户内日常生活中的磕碰,户外被车刮伤、高空坠物砸伤、走路摔伤、电击、溺水等意外伤害,均按条款规定负责赔偿,其中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和住院费用。搭乘公交意外身故、伤残指持有效客票搭乘城市公交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伤残,理赔时需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保费

意外身故/伤残

搭乘公交车

意外身故/伤残

意外医疗费用

意外住院津贴

100元

60000元

80000元

12000元

50元/日

50元

30000元

40000元

6000元

30元/日

30元

15000元

20000元

3500元

20元/日

20元

10000元


2000元


(三)任务目标2017年工作目标是:全县投保率确保55%以上,争取达到65%。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率先实现80%的目标。县老龄办把此项工作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督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通报。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各老龄工作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建立长效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作为,务求实效。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为老年人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县直各大口要明确专人负责,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所属部门和企业,集中时间,统一收缴,集中办理。中国人寿要组成专门工作服务队伍,作为公司的重要业务加以推广。各基层老年组织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开展工作,确保把任务指标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发动。县直各老龄工作成员单位、中国人寿宁阳县支公司要利用中国人寿泰安市分公司统一制作并下发的宣传材料,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活动,让全社会了解“银龄安康工程”的主要内容和给老年人带来的实惠及安全保障,知晓办理和赔付程序,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三)建立合作机制。县老龄办与中国人寿宁阳县支公司要加强合作,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发挥各自的优势,分工协作,互相配合。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协商沟通,督导基层单位开展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认真解决或提出对策建议,确保“银龄安康工程”顺利实施。

(四)创新工作思路。要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倡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为老年人购买、赠送“意外伤害组合”保险。要广泛动员子女为父母送上一份保险,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要积极引导地方政府及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集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高各养老机构应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事件的能力。要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让全社会充分认识“银龄安康工程”的重要意义,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活动带来的实惠,努力为广大老年人构筑一道安全屏障。

(五)提高服务质量。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老龄办和人寿公司在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中,要坚持购买自愿的原则和服务至上的工作要求,做到热情耐心,严谨细致。要正确处理理赔与承保的关系,充分认识优质理赔服务对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的重大推动作用,对符合理赔条件的案例,要第一时间受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开展工作,确保理赔到位,取信于民;对不属于理赔范围的案例,要耐心细致做好投保人的思想工作,杜绝负面影响,树立和保持“银龄安康工程”的良好形象。

附件:宁阳县“银龄安康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附件

宁阳县“银龄安康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柳桂敏   副县长

副组长:何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爱华   县老龄委办公室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中国人寿宁阳县支公司总经理

成 员:郭立群   县老龄委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中国人寿宁阳县支公司副总经理

孙维杰   文庙办事处财政管理中心主任

     八仙桥街道办事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路森森   泗店镇副镇长

柳恒选   东疏镇人大副主席

李红卫   鹤山乡党委委员

张淑园   伏山镇党委委员

  堽城镇党委委员

王凡文   蒋集镇人大主席

李其美   磁窑镇组织室主任

樊西成   华丰镇人大主席

张鲁峰   东庄镇党委委员

郝贵峰   葛石镇党委委员

李月霞   乡饮乡党委委员

     宁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老龄办,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协调、办理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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