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Y1225544454455A-1/2018-083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时营商环境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亟需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2018年8月31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8〕15号)。
《意见》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导向,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为衡量标准,以创新政务服务、推进相对集中审批、推进信息共享、推进“3545”专项改革等专项行动为着力点,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坚决破除制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持续创优全市营商环境。
《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重点任务
创新政务服务,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推进信息共享,推进企业开办领域改革,推进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简化水气暖报装,简化获得电力,便捷获得信贷,建立营商环境评估机制。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将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2、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对照营商环境涉及的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投资建设审批、水气暖报装、获得电力、获得信贷等核心评价指标,围绕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将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对全县营商环境进行评估评价,评价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3、做好舆论宣传。注重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参与作用,各级要设立专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要利用便民服务热线,及时受理企业群众投诉举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对政策措施和好经验好做法等进行宣传报道,对破坏营商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六大实施方案
宁阳县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宁阳县不动产登记领域“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宁阳县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宁阳县优化水气暖报装工作实施方案、宁阳县简化获得电力工作实施方案、宁阳县银行业便捷获得信贷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