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发〔2018〕15号 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11 20:23:24
阅读:
打印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宁阳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以上驻宁各单位:
现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泰政字〔2018〕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页;第二页)
宁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