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发〔2018〕15号 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11 20:23:24 阅读: 打印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宁阳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以上驻宁各单位:

现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泰政字〔2018〕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页第二页

宁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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