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发〔2018〕17号 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第二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宁阳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以上驻宁各单位:
为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7〕220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泰政字〔2018〕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调整2018年第二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252项,其中,承接省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67项,新增行政权力事项9项,取消行政权力事项51项,整合行政权力事项2项,省市政府明确由我县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123项。
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权力公开网公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对承接、新增、取消、整合以及明确由我县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衔接落实情况请于2018年6月29日前报送县政府审改办。
宁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