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任〔2018〕3号 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黄政安等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27 09:33:54 阅读: 打印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宁阳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2018年5月24日决定任命县政府组成人员的职务通知如下:

黄政安任宁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1年)。

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史鑫任宁阳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

宁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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