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编制归属,解决卫健系统人员借调问题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号)
2016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公立医院法人自主权,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文件中规定,“四、自2016年起 ,不再安排公立医院用编进人计划,由公立医院在人员控制总量内自主制定、执行新进人员计划,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新进人员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2019年12月,为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激发事业单位内生活力动力,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7号)。文件中规定:“三、畅通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渠道。(十一)健全控制总量人员流动制度。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内的工作人员,可根据调配相关政策和权限进行有序流动”。根据文件规定,县人社局联合县委编办、县卫健局积极协调解决卫健系统人员借调问题。2020年8月,三部门研究确定了借调人员调动方案,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根据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凡动必审”的要求,人员调动前必须进行人事档案审核。针对公立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之间需要调整编制的138人,我局抽调专人、集中力量审核这些人员的人事档案,并及时督促单位尽快完善相关档案材料。目前,已审核完档案7人,办理完调动手续3人。下一步,我们将加快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进度,尽快理顺借调人员人事关系。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