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苗河、泉河河道进行清淤和堤防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号)

发布时间: 2020:11:19 14:32 阅读: 打印 关闭

王凡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苗河、泉河河道进行清淤和堤防建设的建议》收悉 ,针对你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苗河、泉河河道整治效果不佳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资金投入限制。苗河、泉河及其他中小河流我们积极的对上争取过资金,但是前些年河道治理投资都是针对流域面积在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大型河道,近几年上级投资的政策是针对200平方公里以上的大中型河道,2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道未纳入上级河道治理规划,苗河流域面积仅58.6平方公里,泉河流域面积仅9.6平方公里,河道整治投资缺乏上级资金支持。二是中小河流因没有进行确权划界,涉及基本农田等问题,直接影响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等。现已将苗河列入了50-200平方公里的治理十四五规划需求当中,下一步将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待规划批复后实施。关于涉及的基本农田问题,目前,已将苗河及部分中小河道两侧计划治理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整计划经自然资源部门进行了上报,等待批复。

按照《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方案中明确了县、乡镇、管区、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明确了河长制工作六大任务,按照中小河道属地管理的原则,应充分发挥属地乡镇及沿河村级河长、河管员的职能职责,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对发现的河道乱采乱挖及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现象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河长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同时对沿河村民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途径、多形式宣传水法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周围群众管理保护意识,管护好河道就是保护了自己不受洪水侵害,享受良好的河道生态环境。同时强化监管强化考核力度,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县乡村三级河长应切实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河长作用,切实抓好河管员的日常巡查工作,规范填报巡河日志,一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堤防及河道工程设施正常运行,保证防洪度汛安全。

目前县河长办正在积极向县财政争取,落实河管员工资问题,争取有关资金落实到位,提高河管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河道管护水平。下一步,我单位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继续积极推进河道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及乡镇做好其他涉河工作,确保我县河道得到有效治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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