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助推乡村振兴壮大社区集体经济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7号)

发布时间: 2020:11:20 15:51 阅读: 打印 关闭


田洪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助推乡村振兴壮大社区集体经济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员,就提案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专题调研。现根据我局的职能,答复如下。

社区集体经济在我国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发展和壮大社区集体经济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坚强支柱,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巩固农村执政基础的根本保障。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集体经济发展,特别是注重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强化民主化管理,进一步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严格集体资产的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注重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使得全县村集体经济呈现平稳发展态势。一是村集体经济收入稳步增加。2019年全县562个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4.40亿元。二是收入结构多元化。近几年,全县各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摸索出许多发展新路子,集体经济来源结构趋于多元化,涵盖了一、二、三产业。三是村级集体资产快速增长。2019年全县村集体总资产为37.18亿元。四是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齐全,村集体经济运行管理日趋规范。先后制定出台了《宁阳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宁阳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6〕35号)、《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运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农经发〔2018〕17号)等文件,建立了代管资金月报备案制度、财务督查审计制度、电子平台记账制度、财务管理核算制度、合同公章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等十余项工作制度。

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虽然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从村级集体经济可用收入总量看,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2019年实现经营收益的村居有445个,还有117个村居当年没有任何经营收益。从全县集体经济的收入构成分析看,相对稳定的集体经营性收入(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不多,相当一部分村依靠争取补助生存。二是收入渠道委缩、支出负担日益加重。随着资源环境制约加深,村办砖瓦生产、采石加工等一些依靠消耗资源的经营收入渠道逐渐退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空间萎缩。各项公益事业使得村级集体经济不堪重负,村级组织是各项政策和工作的最终落实者,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犹如沉重的包袱压在村集体身上。三是消赤减债困难。2019年全县562个村居负债总额14.45亿元,村均负债257.11万元,当年新增负债671万元。四是村干部发展意识不强、发展能力不足,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思路和办法不多;一些无资产、无资源、无区位优势的“三无”村虽然做了一些探索,但增收路子狭窄;有的村增收项目不稳定,收入不持续。

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我局的职能,具体措施如下:

1、稳步推进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2017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强化领导,严格流程,把握方向,强力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深入开展,逐步建立起了“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形成了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为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截止目前,全县621个村组全部完成清产核资,核实集体经营性资产5.87亿元、非经营性资产30.17亿元、资源性资产151.07万亩;完成成员界定621个村;完成资产量化621个村;完成股权登记621个村,其中581个村股权管理为静态管理;完成章程制定并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大会621个。

2、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激活社区集体经济活力。探索加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后新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的“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功能作用的指导和管理。一是加强集体资产资源合同管理,实现保值增值。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必须经股东会议或股东代表大会通过,并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投标,规范签订发包合同,同时,健全合同台账,全部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信息化管理。二是健全县乡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完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加强对村级集体资产处置、集体资源流转及项目工程建设等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和监管,促进流转交易规范有序进行。三是增强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村级资源的有效管理,提高运行能力。对于清产核资清理出的未利用资源,做好登记造册,明确位置、面积、数量,因地制宜,采取开发利用、统一提供服务等多元化实现形式,进行市场化经营管理,从而进一步盘活闲置资源,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收入。

3、引导村级土地规模有序流转,盘活农村土地存量。引导村集体积极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将农户委托流转的土地,连同路、沟、渠及村集体闲散土地进行连片整合出租给各类组织和个人,促进流转主体多元化,使土地流转从以前单一的农户之间的流转向农业企业、工商资本、科技人员、专业大户等参与的流转转变,把为流转主体提供服务或委托流转整合后多余出来的土地发包,作为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渠道。也可由村集体统一牵头,招商引资或联合农户参股开发,创办农业基地,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推进土地流转跨界融合,增强现代农业发展活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壮大蔬菜、苗木花卉、林果、畜禽养殖四大主导产业,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休闲农业、生态农业、田园综合体等新业态,带动提升农村发展新动能。同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协商、审查、订立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完善土地流转规范操作章程,采用统一的流转合同,由镇村两级备案、鉴证,规范土地流转运作。

4、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村集体服务能力。鼓励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置业合作社,成立建筑公司、物业公司、置业公司。引导农民以入股的形式进行土地流转,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农业休闲观光和销售为一体的生态园、乡村旅游或集中对外流转;村集体通过为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信息咨询、农产品储存服务,联系销售渠道,在有偿服务中实现创收;整合农业各部门力量在农业财政项目上优先进行资金扶持;引导工商资本投向农民合作社;加大培训和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多渠道全方位予以倾斜,提高示范社场的示范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合作社自身实力和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动能,成为村集体增收可靠源泉。

5、开展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活动。为贯彻落实农村三资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出台《关于深化拓展农村三资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宁农字〔2020〕23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问题。5月7日,召开乡镇(街道)经管站长会议,传达文件精神,不断压实乡镇经管站工作责任。制定三资领域漠视群众利益整治情况月报表,及时了解活动开展进度,要求各乡镇每月19日前上报,并对专项整治活动阶段性的成效、经验、亮点工作等形成报告,一并上报。自活动开展以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第一时间成立机构,积极动员部署,对涉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排查。

6、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切实规范农村集体经济行为,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方案》(宁农字〔2020〕35号)。6月24日召开各乡镇(街道)经管站长会议,对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整治范围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经营者签订的所有涉及集体资产资源的经济合同,主要包括集体农用地(含通过集体统一流转的农户承包土地)、建设用地等资源和集体房屋、机械设备、设施等资产的承包、租赁。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7、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为村级节支增收提供保障。一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落实中央省市和《宁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定,加强镇(街)代理中心建设的指导监督。完善村级财务收入、开支审批、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等各项制度,把村级各项收支全部纳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核算和日常管理。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杜绝村级不良债务。健全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规范处置集体“三资”,涉及村集体“三资”管理重大事项,包括集体资产购买或经营处置、重大投资项目等,都要履行规定程序,符合条件的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确保保值增值。二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综合信息监管网络体系建设,提高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水平。三是强化村级民主管理。按照“四议两公开”(村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的要求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择经营方式,并规范签订经济合同。集体统一经营的项目,必须明确经营者的经济责任,并严格兑现合同,确保集体收益权。四是加强督导财务公开。监督村级日常性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集体资产的购置处置、资源的发包等重大财务事项或重要活动开支随时公开。每月15日为全县统一财务公开日。“三资”代理中心应当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财务公开资料,并指导、帮助、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务公开。

8、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行动,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针对2018年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的村集体“三资”被私自占用、低价承包、无偿使用,以及承包合同不规范、承包费长期拖欠等突出问题,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于4月20日召开了全县“三资”清理动员会。一是清理重点。清理范围包括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清理中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应收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等债权方面,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方面,以及土地承包确权到户以外的“四荒”地、机动地、建设用地、宅基地等资源性资产方面。二是方法步骤。清理行动从2019年4月开始,到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分宣传发动、试点先行、全面推开、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截至目前, 全县562个村清理效果明显:共规范合同1200余份,收回欠款1821万元、厂房仓库院落5.2万平方米、机动地11992余亩、“四荒”地6724亩、三园地1683亩、宅基地1432亩。今年直接增加集体收入2880余万元,预计以后每年稳定增加集体收入1200余万元。三是保障措施。县里成立工作专班和督导专班,负责全县面上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督导指导,乡镇成立工作专班,直接进村入户开展清理工作。清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对党员和村“两委”成员不主动申报、不配合清理的,按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直至党纪政纪处分。非法侵占霸占集体“三资”拒不退赔,或者采取非法手段阻挠清理的,公安等部门迅速介入、依法从严处置;对涉及合同纠纷该起诉的要尽快起诉,县法院要快立案、快审快判;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按照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对清理整顿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司法部门要成立律师顾问团,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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