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提案》的答复(县九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4号)

发布时间: 2020:11:20 16:54 阅读: 打印 关闭

张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序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一项着实的民生工程,是拉动内需,促进消费,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又一重大举措。2018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泰安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方案》的通知,按照“业主自愿、协商一致、保障安全”和“政府引导、街道协调、部门审核、主体负责”的原则,需本单元全体业主100%同意,方可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涉及自然资源规划、行政审批、住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乡镇及办事处等多个部门单位。为了解实际情况,前期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对城区老旧小区(家属院)进行了摸底,通过实地现场查看绝大部分小区(家属院)存在楼房与储藏室之间距离较近(4米左右),楼道口存在化粪池,给施工增加了难度。从外地先行经验看,较低层住户加装电梯意愿不强,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难以统一,同时对原有楼宇过往道路进行改造,相应绿化、排水、供电、供气等投资增加了安装成本。

下一步,将根据泰安市试点区域增设电梯取得的经验,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强化业主主体责任,减少矛盾,积极推进条件成熟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社会稳定。

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县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