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征求《宁阳县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24 11: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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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征集依据
草案解读
公开意见及建议
按照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以及《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3-2020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方案》《泰安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3-2020年)》《宁阳县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计划(2013-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为全面推进我县免疫无口蹄疫区和免疫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以下简称无疫区)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制定了《宁阳县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方案》。 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3月25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邮寄至:宁阳县欣街路629号 。邮编:271400。
(二)传真/电话:0538—5621813。
(三)电子邮件:nyxxmjbgs@ta.shandong.cn。
宁阳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4日
近年来,国内外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时有发生,给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带来巨大压力,加之去年8月以来,非洲猪瘟传入我国,对防控能力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为此,省政府专门研究,结合《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要求和胶东半岛无疫区建设的经验和成效,确定我省启动无疫省建设工作,加速推动我省重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由稳定控制向消灭净化转变。2019年1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型禽流感区建设方案》(鲁政办发【2019】21号),要求胶东半岛无疫区以外的全部行政区域开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推动重点动物疫病由稳定控制向净化消灭转变,实现全县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无疫,进一步提升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助推畜牧业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2019年7月19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型禽流感区建设方案》(泰政办发【2019】52号)。
按照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以及《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3-2020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方案》《泰安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3-2020年)》《宁阳县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计划(2013-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为全面推进我县免疫无口蹄疫区和免疫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以下简称无疫区)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制定了《宁阳县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县政府决策事项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3月25日,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截至到3月25日,未接到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