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Y1225544454455A-1/2020-060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原文链接:《宁阳县项目落地评审及退出机制实施方案》
2020年3月6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宁阳县项目落地评审及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6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目的
为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提高落地项目质量,集中要素保障,加快项目落地速度。按照县委、县府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参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学习了先进省份的经验做法,结合宁阳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宁阳县项目落地评审及退出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出台依据
《方案》的主要编制依据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39号)及《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节约集约用地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90号)、《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18〕93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产业用地和规划保障工作的通知》(泰政字〔2018〕49号)等文件,参考了广东、江苏、浙江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六部分,提出了项目落地评审及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具体举措。
(一)评审范围。明确了需要参加评审项目的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宁阳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产业园、县直各部门单位、企业招商引资及自身新上的需落地的各类项目。
(二)评审指标体系。明确了项目评审的指标体系。包括产业政策、总投资、亩均投资、亩均税收、就业人数、化工类项目、世界500强、国内500强、能耗指标、煤耗指标、排放指标、省十强产业、市十大产业、县特色产业、利用外资、四新经济等16个指标。
(三)评审机构。明确了项目评审的机构。成立宁阳县项目落地评审及退出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评审专班,专班成员经培训后,对项目进行认真评审。
(四)评审程序。明确了项目评审程序,规范了评审操作流程。
(五)退出机制。对应该退出的项目进行明确要求,规定了项目退出标准、退出程序及退出内容等相应事宜。
(六)工作要求。明确了项目评审的工作要求,从认真研判、服务提速及落实责任三方面做了严格要求。
四、重要意义
《方案》的出台,有助于避免盲目上项目造成的项目烂尾、资金浪费、土地闲置等问题的出现;有助于提高招商引资落地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合理布局产业项目,高效配置公共资源,确保投入产出效益,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