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征求《宁阳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10 15: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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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征集依据
草案解读
公开意见及建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推进我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101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切实保障农民不动产财产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了《宁阳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5月10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邮寄至:宁阳县建设路699号县政务中心四楼办公室,邮编:271400。
(二)传真/电话:0538-5637700。
(三)电子邮件:nyxxzspfwj@ta.shandong.cn。
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4月10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推进我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101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切实保障农民不动产财产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了《宁阳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县政府决策事项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5月10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截至5月10日,未接到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面的意见。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