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MB2794342A/2020-060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原文链接: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出台的背景
宁阳县辖区面积1125平方千米,东西跨度大,其中东庄、华丰、磁窑、蒋集、葛石、鹤山等乡镇山林植被覆盖率高,火灾风险大。近年来森林防火任务不断加大,特别是在春夏交替和冬季,因为用电用火、气候干燥风大等原因,极易引发山林火灾,严重威胁居民生活环境和财产安全,亟需组建一支高标准、专业化、战斗力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意见》出台的依据
为做好全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200号)、《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森防发〔2020〕1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字〔202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作出部署,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工作。
《意见》出台的目的
按照“专常兼备、平战结合、反应迅速”的方针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工作要求,用一至两年时间,依托现有消防教援机构,组建装备精良、技术精湛、训练有素、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具备专业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快速投送能力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推动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全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体系,提升我县森林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兼顾做好洪涝、地质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援任务。
《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建设目标。依托县消防救援大队,组建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具备专业救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快速投送能力的50人的县级森林消防中队,纳入消防救援指挥系统,资产权属归县政府所有。
(二)明确了组织机构。成立宁阳县森林消防中队建设领导小组,并明确任务分工。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负责森林消防中队建设筹备工作和人员招录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森林消防中队的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森林消防中队建设经费、装备经费、人员经费以及日常运转经费,确保经费拨付到位;县发改局负责森林灭火物资的储备及调拨工作;县人社局负责森林消防中队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县卫健局负责森林消防中队人员年度卫生健康体检工作;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机关现有房产及院落的使用;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负责森林防火业务指导工作。
(三)明确了推进措施。一是人员招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待遇标准,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50人的招收任务。二是培训上岗。按照“骨干先行先训”的原则,由县消防救援大队选送业务管理骨干到省消防救援总队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担任森林消防中队管理人员。招募人员招收完毕后,全员参加省消防总队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完毕经考核合格后,统一上岗执勤,上岗执勤后试用期时间不少于3个月。三是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森林消防中队按照“简洁、整齐、实用、统一”的原则,建设独立选址的专属营区,营区统一设置明显外观标识、门牌,参照《全省森林消防中队建设指导意见(试行)》,配齐车辆装备器材,统一人员服装及营区外观标识;营房建设要科学合理,器材装备及人员被装配备应满足基本的执勤需求,达到办公、执勤、食宿、训练等基本要求。所有建设应于人员集训结束前完成。四是经费保障。根据森林消防中队建设需要,经费保障包括营房建设经费、车辆装备经费、人员保障经费以及日常运转经费。其中,建设经费、车辆装备经费参照《森林消防大、中队车辆装备配备标准》(试行)执行;人员保障经费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待遇标准,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经费保障工作的答复意见》保障标准为7.34万元/(人*年);日常运转经费标准为1万元/(人*年),均由县财政局予以全额保障,并将所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明确了保障机制。一是明确调度体制。森林消防中队纳入县应急救援体系,由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调度指挥,同时接受市森林消防大队业务指导和指挥调度。在森林防火期内,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在非森林防火期,在应对森林火灾的同时兼顾洪涝、地质灾害和其他事故灾难救援等任务。二是强化人员管理。森林消防中队纳入县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序列,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训练及灭火战斗的调度指挥,实行24小时集体驻防执勤和准军事化管理。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和调整工资、晋级、奖惩的主要依据和续订、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参考。三是强化装备经费保障。要按照森林消防中队营房、消防员服饰以及车辆装备的有关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车辆、防护装备、扑火机具,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可采取租购并举的方式,分期分批尽快更新不能满足应急救援需求的专用车辆和装备。四是严格责任落实。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森林消防中队建设,压实责任、分解任务、挂图作战,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和重要时间节点,责任到人、具体到事、精准到点。有关部门对森林消防中队建设要予以支持和保障,确保按时按标准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