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50024E/2020-054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公安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服务管理】即日起开始检查电动自行车
发布日期:2020-07-07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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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统一部署,9月1日起,严禁无牌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二轮车上路行驶。即日起,交警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加大检查力度。
提示、引导无牌电动自行车尽快办理挂牌手续。
重要时间
2020年8月31日起,将不再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和电动二轮车临时号牌备案业务;
9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违法上道路行驶的,车辆或将被扣留;
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不变;
2023年1月1日起,使用过渡期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广大车主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退车、拆解报废等方式积极主动置换和淘汰。
按照计划,我市将于8月15日完成电动自行车挂牌任务,目前距离这一时间节点还有40余天。为了保护您的出行权益,请广大车主尽早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申请电动自行车号牌。提前合理选择挂牌时间,避开挂牌收尾业务高峰。
正式号牌申请
获得CCC认证证书的新标准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且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需办理正式号牌。
办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需要现场核验车辆,车主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证明凭证,提前找好车辆整车编码位置并擦拭干净,拆除挡风被等遮盖物。
临时号牌申请
无脚踏骑行功能且不属于电动摩托车的电动二轮车,经现场核验或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核发临时号牌。
网上申请临时号牌,车主可通过关注“泰安车管”微信公众号自助申领,填写车辆和车主信息,拍照上传车辆合格证、发票、本人身份证、整车编码、车辆左后45°角照片。选择邮寄号牌的,申请审核通过后,号牌将于两日内邮寄到家。选择到现场点自取号牌的,可到现场点出示二维码,审核后发牌。
信息来源:宁阳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