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MB2794342A/2020-060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政策解读】《宁阳县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0-09-27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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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阳县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优质营商环境,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鲁发[2020]8号),明确提出“研究制定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制度规范。对符合申请条件、核心要件齐全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对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做出了具体工作部署。
二、《通知》出台的目的
牢固树立“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事无需不扰、结果评价”服务理念,2020年11月底前,建立健全告知承诺制标准规范,完成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任务。
三、《通知》出台的意义
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提速、政务服务提质,营造一流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快速、更便捷、更贴心、更满意,全面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了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目标要求、试点范围、主要任务、办理程序和保障措施,公布了我县首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
信息来源:宁阳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