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50083H/2021-116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PPP项目政策法规 |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为促进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全面规范、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山东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4月16日
关于推动山东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规范发展的意见
为推动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规范发展,促进PPP回归本源,撬动更多社会资本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紧围绕“规范”和“发展”两个主题,在市政、交通、教育等19个公共服务领域持续推广运用PPP模式,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实现PPP由扩面增量转向提质增效,扎实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二、以规范为本,夯实发展根基
(一)强化新项目论证管理
1.明确部门职责。财政部门应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项目前期识别论证工作,组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统筹全部本级PPP项目各年度支出责任、监督指导绩效管理等工作。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实施机构负责发起PPP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开展物有所值评价、申请纳入项目管理库、采购社会资本、组织实施绩效管理、监管项目建设和运营、移交等工作。
2.明确项目“边界”。新上项目需统筹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及政府综合债务率等因素,投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合作期限原则上在10年以上30年以下。
3.科学编制方案。项目实施机构应统筹论证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科学设计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风险分配、合同体系、项目采购等内容。
4.开展物有所值评价。项目实施机构运用政府传统投资与采用PPP模式现值比较的计算方式,在定性评价基础上,重点从定量方面开展评价,充分判别采用PPP模式的有效性、可行性和合理性。
5.论证财政承受能力。每一年度本级统筹全部PPP项目从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对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5%的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项目(污水、垃圾处理等依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表现为政府付费形式的PPP项目除外),超过7%的地区要进行风险提示,超过10%的地区严禁新上项目。
6.严格入库审核。实施方案报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后,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按规定审核入库项目,确保合规。项目入库前实施机构可面向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开展市场测试,验证项目能否获得响应,进一步优化“一案两评”,提高项目竞争性和可融资性。
(二)强化已入库项目监管检查
7.加强采购监管。对未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项目,不得以PPP项目名义开展采购活动;项目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明确要求社会资本方不得仅由财务投资人构成。
8.强化项目公司监管。设立项目公司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不得在股东协议中约定由政府股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对社会资本方股东的股权进行回购安排。加强对项目公司融资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积极防范违法融资行为。
9.加强项目投资控制。要通过预算评审或其他方式进行投资控制,合理确定项目主要内容和投资规模。加强跟踪审计,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运营成本,防止财政承受能力超10%“红线”或发生财政支出风险。
10.加强财务资产管理。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会计核算管理,规范政府方对PPP项目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列报。政府方在PPP项目中确认的国有资产,应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进行反映和管理。
11.强化信息公开。对纳入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项目,要及时更新、充分披露项目真实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合作内容、总投资、运作方式、合作期限等核心边界条件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履行“一案两评”、PPP项目合同等变更调整程序并及时上传更新信息。
12.强化绩效管理。严格执行绩效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实施机构要依据合同约定按照建设期和运营期及时实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建立完全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不得通过降低考核标准等方式,提前锁定、固化政府支出责任。财政部门可结合每年工作重点,选取PPP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
13.强化履约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双方要强化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切实维护平等合作关系。政府方要依法依规将PPP项目财政支出纳入预算管理,重诺守约,按效付费,稳定市场预期。社会资本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绩效目标,实现项目优质高效产出。探索建立履约情况“负面清单”,严格整改落实。对履约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地区,新上项目申请入库原则上不予审核通过。
14.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功能作用,加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督检查力度,推动项目规范有序实施。强化财政支出责任动态实时监测,健全PPP项目支出责任预警机制。
15.强化风险管理。针对大量项目进入运营期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前研判,妥善处置。鼓励各级探索建立项目风险事件备案机制,对发生的信访投诉、争议纠纷、法律诉讼等风险事件,及时报备并妥善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三)加强退库项目审核管理
16.严格退库管理。各级要依托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对一年以上无实质性进展、未规范运作等符合清退条件的项目,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主动申请退库。省财政厅将加强督导调度,对不主动申请退库或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项目,视情况予以清退。
三、以发展为要,优化管理服务
(一)推动PPP服务新发展格局
17.继续推广运用PPP模式。科学推广运用PPP模式,推动PPP服务我省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改革任务,积极融入医养健康、“两新一重”等关键领域,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以及有一定收益的项目。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应全面实施PPP模式,未有效落实全面实施PPP模式政策的原则上不予安排相关预算支出。
18.积极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各级结合区域特点和发展需要,充分发挥PPP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聚焦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大引水蓄水调水工程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PPP+专项资金”模式,在项目安排、申报入库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9.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咨询机构等沟通合作,探索建立政银企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银企双向选择,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提振各方信心。
20.开展项目融资服务。多渠道开展融资对接会、项目推介会、经验交流会等,形成批次推出优质项目的良性循环。引导各级在项目设计初期,深挖项目盈利点和融资优势,及时公开新增项目信息,为金融机构介入留足时间空间。鼓励金融机构在项目准备阶段提前参与,创新推出符合PPP模式特点的金融产品。
(三)加强典型经验总结提炼
21.加强总结研究。鼓励各级及时总结PPP工作成果及经验,对PPP发展沿革、短板弱项、改革思路或财政承受能力、融资等专题进行深入研讨,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省财政厅将择优推荐发表。
四、保障措施
22.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PPP规范发展的重要意义,加深对PPP的认识和理解,摒弃仅将其作为融资工具的理念,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切实找准运作领域和路径,实现稳健发展。
23.强化责任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明确内部分工,健全内部科(处)室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明确责任人员,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学习培训,层层抓好落实。加强项目动态监管和跟踪问效,确保项目执行不走样。
24.加强督促指导。省财政厅将深入市县加强业务指导和专项督查,对规范发展成效明显的地区,将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对存在问题较多、工作推进不力的,着力强化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