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235042C/2022-000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清理结果】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
发布日期:2021-11-17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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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
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重点任务落实方案》(鲁发改重点【2021】333号)中加大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整合力度,坚持应减尽减、能统则统,各县市区一律不再保留或新制定此类文件的要求,2021年6月28日,宁阳县司法局开展对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宁阳县财政局制发的《关于印发《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措施》的通知》(宁审批字〔2020〕12号)予以废止。
信息来源:宁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