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9214943207086/2021-128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 | 组配分类 | 行风建设 |
1. 目的
为不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准和医疗服务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2. 范围
全院工作人员。
3. 内容
3.1 医德医风教育
3.1.1 医院必须把医德医风教育纳入目标管理,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3.1.2 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该工作由政工科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3.1.3 医德医风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科室应在政治学习时间内组织职工学习医德医风知识,每年每人不得少于8学时。
3.1.4 新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医德医风教育,由政工科具体组织,学习情况和学习成绩记入本人的医德医风考核档案。
3.1.5 医德医风教育的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职业道德建设理论、经验。
3.1.6 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的考核,结合实际实行奖惩。
3.2 医德医风的考核
3.2.1 实行院、科两级考核制。科室每月对照医德医风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自查,即负责对本科人员进行考核,并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奖惩记录;医院每月根据考核标准对各科进行检查。
3.2.2 健全个人医德医风考核档案。每人对照医德规范的要求自我评分,每年由院、科医德医风建设考评组织分别评分,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晋级和评先的依据。
3.3.3 通过满意度调查、举报电话、意见箱、抽查等形式进行核实和考核。
3.3 医德医风的监督实施细则
3.3.1 总则
3.3.1.1 为不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准和医疗服务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3.3.1.2 医德医风监督是指广泛听取病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是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对医院的医疗服务及医务工作者的行为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监督。
3.3.1.3 医德医风监督要以预防为主,开展经常性的医德医风教育,坚持各项规章制度。每个人都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加强医德修养,将自己纳入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3.3.2 监督内容
3.3.2.1 对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卫生法规。
3.3.2.2 对医疗服务予以监督:是否坚持“病人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不断改善医疗条件,方便病人就医,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
3.3.2.3 对医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行为予以监督:是否文明行医,礼貌服务,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3.3 监督形式
3.3.3.1 医院工作人员要自觉学习和遵守医德规范,要有自我监督的意识,管好自己。定期进行自我考评,并将考评内容填入医德医风考核档案。
3.3.3.2 坚持医德医风考核评价制度。各科室对员工医德医风表现进行监督、指导、登记;医院医德医风管理委员会每年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3.4 社会监督
3.3.4.1 聘请社会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交流信息,密切医患关系,不断改进工作。
3.3.4.2 社会监督员职责
3.3.4.3 主动了解医院情况,对医院执行政策、法规、医疗服务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提出意见或建议,以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3.3.4.4 听取、收集社会各界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负责地向医院反映,协助医院改进工作。
3.3.4.5 向社会介绍医院情况,协助医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促进医院与社会各界的相互理解。
3.4 社会监督制度
3.4.1 医院根据服务范围,在县区内有关单位聘请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接触面比较广泛的人员为社会监督员,并颁发聘书。
3.4.2 每年召开1—2次社会监督员或社区代表座谈会,不定期的与社会监督员联系,交流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3.4.3 对各种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记录和登记,并向有关院领导汇报,及时做出调查处理。
3.4.4 建立处理问题反馈制度,将处理问题的结果及时转告反映者。
3.4.5 保护反映问题者的合法权益,严禁打击报复行为。如有违反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支持性文件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试行)》
5.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