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字〔2021〕10号 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宁阳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宁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属以上驻宁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77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宁阳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宁阳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1 | 宁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展望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2 | 宁阳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