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字〔2021〕10号 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宁阳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31 20:53:02 阅读: 打印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宁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属以上驻宁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77的有关规定,县委、县政府同意,现调整后的宁阳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宁阳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1

宁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展望

县发展和改革局

2

宁阳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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