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征求《关于做好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04-16 18:40:27
阅读:
打印
关闭
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征集依据
草案解读
公开意见及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2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5月17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邮寄至:府前街99号 。邮编:271400。
(二)传真/电话:0538—5623556。
(三)电子邮件:nyxzwgk@ta.shandong.cn。
2021年4月1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21]3号)精神要求,落实好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21]3号)精神,县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做好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县政府决策事项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5月17日,县政府办公室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截至5月17日,共收到建议4条。在与有关单位多次沟通协调后,最终采纳建议1条,并将未采纳情况向建议人进行了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