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的提案》的答复(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51号)
邵香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整治行动
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联合行政执法、教育等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宁阳县2021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围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治措施及内容,明确职责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在全县迅速开展校园周边摊贩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者。
切实推动校园周边摊贩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对学校周边摊贩,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不合法行为,督促流动摊点进入固定场所合法规范经营。对部分摊主和群众不理解、不配合情况进行说服教育,对不服劝导和屡教不改的摊主,坚决予以清理和取缔。
二、扎实推进,切实强化执法检查
目前,各乡镇(街道)已由乡镇(街道)政府牵头,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校园周边联合检查。将经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检查频次已由每周一次调整为现在每周两次。
在整治过程中,按照边排查边清理、排查清理同步推进原则,对向学生销售不符合规定食品、产品的,从严从快查处,重典治乱。目前,已出动589人次,开展联合检查123次,清理校园周边流动摊点40家。在检查的基础上加强风险防控,严防严管严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向好。
三、社会共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我局将结合《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对摊贩的管理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学校周边流动摊贩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属地管理职责,由乡镇(街道)政府牵头,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监管机制,督促流动摊点进入固定场所合法规范经营,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环境。各部门健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和长效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宣传力度。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家长会、主题班会、专题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不定期向学生和家长开展科普法制宣传,普及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严惩重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产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提高广大群众食品、产品消费的维权意识,营造起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是推动社会共治。健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产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利用12345、12315等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校园周边食品、产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整治工作。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报道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客观、公正开展舆论监督。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