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502198/2021-096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水利局 | 组配分类 | 农村饮水安全 |
4月17日-21日,国办督查室对我省农村饮水安全进行督查调研,发现有个别村庄新建工程未发挥效益,群众饮水困难。按照省市《关于组织开展农村供水工程问题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为全面摸清查实我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现状,切实掌握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短板,保质保量地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制定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安排
1.乡镇自查。4月27日-5月7日,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园)以自然村为单位,逐村开展问题排查,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园)负责核查辖区村庄供水情况,编写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等),填写供水情况统计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县水利局。
2.县级复核。4月27日-5月10日,县水利局组成核查组,逐乡镇(街道)进行复核。复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以山丘区、偏远村庄为重点,核实自然村供水条件和各渠道受理问题整改情况(包括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省网络问政平台、各级“12345”热线或“116”饮水举报监督平台),实地复核村庄数量不少于40%,所有转办问题村庄现场复核实现全覆盖。对复核中发现的各类供水问题,建立负面清单,挂牌督办、销号管理。
3.问题整改。问题整改要做到边查边改、彻查彻改,对因客观条件制约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时间表,明确责任人,按计划分步实施,确保6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实现农村供水工程问题动态清零,县级核查组同步完成问题整改复核工作。
二、排查内容
1.以两年攻坚行动、2020年水平提升新建工程为重点,查看供水工程是否按计划建设完成,是否存在“半拉子”工程,工程无法良性运行情况;
2.以村内工程为重点,查看供水工程建成后是否正常投入使用,是否存在集中供水工程建成后没有正常使用或闲置情况;
3.以吃水条件差的自然村为重点,查看是否存在无集中供水设施,供水管网“到村头”等问题;
4.以采用集中取水点(净水站)供水的自然村为重点,查看取水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运行管理是否到位,使用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无人管理、闲置现象;
5.以定时供水的自然村为重点,查看供水频次、供水时长是否满足要求,每日供水不少于早、中、晚3次,每次供水时长不少于2小时;
6.以早期建设的村内管网为重点,查看村内管网是否有漏损;
7.以计量收费为重点,查看是否安装用水计量设施,是否足额收取水费,是否存在因个别用户不缴纳水费整村连片停水问题;
8.以工程管护为重点,查看各村是否有水管员,运行管护是否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农村饮水安全排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针对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督查发现问题,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召开专题会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排查整改工作。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园)要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集中人员和精力,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排查整改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园)要逐个自然村开展问题排查,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排查中要重点加大对供水工程闲置、“半拉子”工程、“到村头”供水、供水时长不够等问题的排查力度,全面摸清查实全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现状。县级核查组要重点加强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核查力度,重点查看群众反映问题是否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其他村庄类似问题是否依然存在等。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水利局由局领导带队,抓紧抓实县级核查及工作协调推动;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园)以自然村为单位核实供水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园)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全部销号。
(四)强化责任落实。本次大排查大整改责任重、时效性强、标准要求高。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园)要强化责任落实,对工作中发现的排查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等问题,视情采取现场办公、书面告知、约谈警示等措施。对问题突出的,要挂牌督办,并指派专人盯靠现场核验整改情况。对推诿扯皮、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1. 农村供水情况统计表
2. 农村供水问题整改台账
宁阳县水利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