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120958/2021-091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教育培训 |
新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出台
发布日期:2021-05-06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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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实施新的以工代训政策,我市及时予以了转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负责驻地企业的政策落实。新旧政策对比主要存在“两个变化”和“三个不变”。
两个变化:一是享受补贴政策的企业范围发生变化: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 (含劳务派遣人员)就业(新吸纳时间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二是政策执行期发生变化:政策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个不变:一是补贴标准不变:按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二是申报流程不变:符合条件的企业仍需依托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提报申请;三是资金支出渠道不变: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新的以工代训政策对于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与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培训科联系办理。联系电话:5627831。
宁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3日
信息来源: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