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21004235042C/2021-13091 成文日期 2021-05-06
发布机构 宁阳县司法局 发文文号 宁司〔2021〕5号
有效性 失效
【规范性文件】宁司〔2021〕5号关于开展法律援助事项负面清单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失效)

发布时间: 2021-05-06 14:10:13 阅读: 打印 关闭

NYDR-2021-0100001

宁司[2021]5号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事项负面清单试点工作

   

 

为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法律援助供给新机制,使有限的法律援助资源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拟在我县开展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工作宗旨,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清单方式列出不予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着力解决法律援助事项不易理解、不便操作的问题。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法律需求。

二、负面清单事项

1、申请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机构、行政复议机关立案受理范围的;

2、申请事项不在本审理机构办案机关处理的;

3、申请事项不属于主张合法权益的;

4、申请事项为非适格权利人提出的;

5、申请事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相关机构提出的

6、同一申请事项已由另一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并已获得法律援助或者已自行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的

7、申请事项经有关部门作出生效判决裁决无新的证据又以同一理由重复提出申请的

8、提供法律援助可能会导致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三、目标任务

(一)明确不予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水平、财政保障能力、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等因素,明确不予法律援助的负面清单事项,着力提高法律援助资源利用效率,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法律援助供给新机制。

(二)实施“一张清单”管理。要扎实做好负面清单实施工作,申请人对负面清单内的事项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不予审批;对负面清单外的事项,法律援助机按照法律援助有关规定,根据困难群众申请或者有关机关的通知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三)动态调整负面清单。持续跟踪清单实施情况,多渠道听取意见建议,密切关注社会反响结合试点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负面清单动态管理机制,适时调整优化负面清单内容,不提升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的便捷性。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156-20217月31日)。制定印发试点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开展多层次人员培训。

(二)推进完善阶段(20218月1日-2022331日)。全县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适时调度调研,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工作措施。

(三)评估总结阶段(202241日-2022430日)。对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总结主要做法和成效,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形成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事项负面清单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法律援助事项负面清单试点工作稳步实施、有序开展、务求实效。

(二)加强信息公开做好宣传解读。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新兴媒体,向社会发布法律援助事项负面清单将负面清单放置于服务大厅醒目位置,方便群众及时查阅知悉做好事项负面清单试点工作过程中,公民的告知解释工作,避免出现信访事件

(三)加强监督管理,内外监督并行。加大对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对法律援助事项负面清单试点工作跟进日常内部监督,推进“负面清单”落地实施并保证质量通过前来咨询的群众提建议、进行评价的方式对试点工作进行外部监督,以确保法律援助事项负面清单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经验总结,形成长效机制。对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及时做好总结宣传,上级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实现试点成果资源共享。广泛收集群众对试点工作的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

 

 

 

宁阳县司法局                              

0二一

 

 

 

附件1:法律援助事项负面清单

附件2:法律援助事项负面清单告知笔录

 

附件1

法律援助事项负面清单

 

1、申请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机构、行政复议机关立案受理范围的;

2、申请事项不在本审理机构办案机关处理的;

3、申请事项不属于主张合法权益的;

4、申请事项为非适格权利人提出的;

5、申请事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相关机构提出的

6、同一申请事项已由另一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并已获得法律援助或者已自行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的

7、申请事项经有关部门作出生效判决裁决无新的证据又以同一理由重复提出申请的

8、提供法律援助可能会导致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附件2

法律援助事项负面清单告知笔录

 

时间:              地点:

当事人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告知人:            记录人:

告知人:您好,请讲一下寻求法律帮助的具体事宜(包括事发时间、地点、有关当事人及事实经过)?

当事人:

 

 

告知人:请问您具体请求?

当事人:

告知人:根据您的叙述及目前提供相关材料,我们已为您提供了法律咨询,您清楚了吗?

当事人:

告知人:由于您所的事项符合法律援助事项负面清单第    的情形,不属于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范围。您清楚了吗?

当事人:

告知人:根据你述的事项,可以

 

 

以上内容我已清楚与所述相符

                                 当事人(签字):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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