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字〔2021〕2号 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县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06-24 14:31:07 阅读: 打印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宁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属以上驻宁各单位

近年来,县消防救援大队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训词精神,扎实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在消防救援、森林防火、防汛抢险等重大任务中作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在2021年“3.15”苯罐车危化品泄漏事故处置过程中,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战员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快速妥善完成了处置任务,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经县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宁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希望县消防救援大队全体指战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苦练本领,恪尽职守,再立新功。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对标先进,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饱满的热情,团结协作,无私奉献,勇于进取,争创一流,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宁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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