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任〔2021〕5号 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邹本栋等工作人员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宁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属以上驻宁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邹本栋为宁阳县科技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董富泉为宁阳县工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庆安为宁阳县工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正科级干部;
毛宁波为宁阳县工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
田西民为宁阳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董尚明、董艳会、董青为宁阳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海明为宁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富存为宁阳县殡仪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颜剑为宁阳县政府投融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苏民、朱统民为宁阳县政府投融资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涛为宁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
陈长方为宁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王一兵、张召利为宁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
赵学臣为宁阳县财政绩效评价中心主任;
胡登赞为宁阳县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副主任;
李成群为宁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陈长才为宁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宁阳县引汶灌溉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宁方才、张树泉、丁祖文为宁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郗昌伟、张成、孙勇、颜军为宁阳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
陈玉为宁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庆明为宁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郭卫华为宁阳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范金星为宁阳县贤村水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王宁为宁阳县直界水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李东生为宁阳县水资源保护中心主任;
邵涛、徐涛、张召满、张军、吴永刚为宁阳县水资源保护中心副主任;
杜景平为宁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张爱美、施洪军、刘刚、吴建军、巩波为宁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栋为宁阳县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海霞、王常伟为宁阳县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满毅为宁阳县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主任,免去其宁阳县卫生和健康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王开金为宁阳县文化艺术中心主任;
于勇为宁阳县文物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长春为宁阳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颜廷振为宁阳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爱田为宁阳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主任;
杜焕新为宁阳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任;
吴新功为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中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传雷为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堽城中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新元为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磁窑中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雪锋为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华丰中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军利为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发区中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峰为宁阳县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顾承群为宁阳县信访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石玉栋为宁阳县引汶灌溉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国旗为宁阳县能源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敏为宁阳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苏卫东、高伟为宁阳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孔祥真为宁阳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商涛为宁阳县经济开发投资中心主任;
辛丕勇为宁阳县经济开发投资中心副主任;
刘元东为宁阳县经济开发投资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宁阳县八仙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韩长海为宁阳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主任;
陈宝柱、孙维国为宁阳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副主任;
柳斌为宁阳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孟宪伟为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张庆凯为宁阳县国有杏山林场(宁阳县蟠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发展服务中心)场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神政、张鲁明为宁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会明为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刘丽、宋明霞、郑元军为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顾沛沛为宁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德社的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徐庆华的宁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尚振坤的宁阳县财贸行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宁阳县商务局正科级干部职务;
王宏涛的宁阳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副主任职务。
宁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