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任〔2021〕5号 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邹本栋等工作人员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01 15:14:15 阅读: 打印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宁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属以上驻宁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邹本栋为宁阳县科技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董富泉为宁阳县工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庆安为宁阳县工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正科级干部;

毛宁波为宁阳县工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

田西民为宁阳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董尚明、董艳会、董青为宁阳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海明为宁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富存为宁阳县殡仪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颜剑为宁阳县政府投融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苏民、朱统民为宁阳县政府投融资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涛为宁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

陈长方为宁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王一兵、张召利为宁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

赵学臣为宁阳县财政绩效评价中心主任;

胡登赞为宁阳县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副主任;

李成群为宁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陈长才为宁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宁阳县引汶灌溉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宁方才、张树泉、丁祖文为宁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郗昌伟、张成、孙勇、颜军为宁阳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

陈玉为宁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庆明为宁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郭卫华为宁阳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范金星为宁阳县贤村水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王宁为宁阳县直界水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李东生为宁阳县水资源保护中心主任;

邵涛、徐涛、张召满、张军、吴永刚为宁阳县水资源保护中心副主任;

杜景平为宁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张爱美、施洪军、刘刚、吴建军、巩波为宁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栋为宁阳县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海霞、王常伟为宁阳县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满毅为宁阳县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主任,免去其宁阳县卫生和健康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王开金为宁阳县文化艺术中心主任;

于勇为宁阳县文物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长春为宁阳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颜廷振为宁阳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爱田为宁阳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主任;

杜焕新为宁阳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任;

吴新功为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中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传雷为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堽城中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新元为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磁窑中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雪锋为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华丰中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军利为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发区中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峰为宁阳县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顾承群为宁阳县信访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石玉栋为宁阳县引汶灌溉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国旗为宁阳县能源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敏为宁阳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苏卫东、高伟为宁阳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孔祥真为宁阳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商涛为宁阳县经济开发投资中心主任;

辛丕勇为宁阳县经济开发投资中心副主任;

刘元东为宁阳县经济开发投资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宁阳县八仙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韩长海为宁阳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主任;

陈宝柱、孙维国为宁阳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副主任;

柳斌为宁阳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孟宪伟为宁阳县国有高桥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张庆凯为宁阳县国有杏山林场(宁阳县蟠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发展服务中心)场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神政、张鲁明为宁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会明为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刘丽、宋明霞、郑元军为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顾沛沛为宁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德社的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徐庆华的宁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尚振坤的宁阳县财贸行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宁阳县商务局正科级干部职务;

王宏涛的宁阳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副主任职务。

 

 

 

宁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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