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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210043500404/2021-125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农业局 组配分类 申请指南
【2021年申请指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发布日期:2021-09-07 11:12 浏览次数: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申报指南

一、补贴对象

年龄在16-60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思想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有一定产业规模、生产经营效益较好,且积极示范带动的种养大户、规模养殖场经营者、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负责人等,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10%。

二、培训资金

项目资金构成主要是上级补助专项经费,每年培训任务不同,资金不同。资金支出是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主要用于授课人员的讲课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的食宿费、误餐交通补助、实习实训、观摩交流、培训场所租用、培训资料和耗材购置、培训证书印制、组织招生、职业技能鉴定、跟踪回访服务、信息化手段利用等方面的支出;生产管理集中培训期间的学员保险、药品,实训基地购买农药、实践实习工具、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支出;以及认定和鉴定费、考评费疫情期间防护等支出。

三、补贴范围

根据省市局下达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加上多培训10%的考核指标,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合作社、田间学校、培训基地等机构,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现代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采取田间和课堂讲解相结合、考察学习与经验交流、跟踪回访与疑惑解答相结合等方式,对学员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使学员掌握一项专业技能。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水平,通过规范管理引导农民走上职业化发展道路,通过政策支持提高职业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四、申请程序

1、按照上级要求指定或遴选培训机构。2、按照上级分配名额及参训人员条件,制定宁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给各街镇分配招生任务,由各街镇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民群众进行初审,具体申报方式由各镇街公布。3、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将参训人员及整个培训过程填报国家农民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及建立培训档案。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整个培训过程监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

咨询电话:0538-5355535

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详情咨询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地址: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宁阳县文庙街道金阳大街东首)


信息来源: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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