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14 浏览量:
县直有关部门、企业:
现将《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工信厅关于印发创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探索实行职称申报举荐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通过董事长举荐制申报职称时,跟正常申报职称同样要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进行线上申报,具体流程可参考《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晋升方式”选择“高层次人才直评”,董事长举荐信上传至其他附件。
2.经企业董事长(或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 )署名举荐的,可不受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继续教育等条件限制,但仍需符合相应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规定的业绩成果条件。
3.企业董事长需本人申报职称的,由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署名举荐。
4.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相关申报材料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工作单位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申报材料上报时间为11月14日至11月19日,数据修改时间11月21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如有举荐申报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的可咨询相应专业省高级评委会办事机构。
联系电话:5620362
电子邮箱:sdnyzjk@126.com
附件:关于印发创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29号).pdf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