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政策功能 优化疫情下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 2022-12-15   浏览量:


一、背景情况

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宁阳县财政局立足本职工作,发挥部门职能,主动作为,积极利用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疫情物资采购效率,为疫情防控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采购保障。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有效地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两不误。

二、主要做法:

一、全力抗疫,开辟防疫物资采购绿色通道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宁阳县财政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做人民生命安全的守护者,疫情初发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制定出台《关于开启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即刻开启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并及时传达落实到各预算单位。针对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设备物资,采购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自行组织采购活动,无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无须履行进口产品审批,无须执行政府采购流程,保证紧急采购时效性,保障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及时供应,为防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了坚强屏障。制度实施以来,县卫生健康局222万元的核酸检测便民服务站、服务站空调采购项目和330万元防疫物资储备等一批紧急采购项目,均通过绿色通道采购,不仅保证了采购的时效性,而且方便了群众。截至目前,我县各单位通过疫情防控绿色通道共采购防疫物资5600余万元,为人民群众的的健康提供了坚实屏障。

二、严防严控,筑牢政府采购工作安全防线

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最大可能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财政部门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工作两不误,连续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开展政府采购现场开评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Ⅱ级响应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针对非必须采购项目,暂停或延期开展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对于已确定开标时间、非工作必须的采购项目,发布暂停或延期公告,并电话告知报名供应商。对必须采购项目,要求采购人会同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逐一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了解询问近期旅居史。严格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确保开评标场所配备消毒器具。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要求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佩戴口罩并做好卫生消毒。放开专家选择权限,对确需开展开评标活动的项目,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专业需求自行选择评审专家,无须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年龄偏大、个人身体情况欠佳,或近14天内有疫区旅居史,或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评审专家,劝说引导其“回避”参与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

三、顺势而为,大力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建设

面对无孔不入的病毒,有效的隔离防控确实是最好的方式,但也导致政府采购效率大幅降低,不利于采购人工作开展和政府采购工作创新突破。宁阳积极创新交易方式,主动优化服务,不断提高全流程电子化程度,推动招标采购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从2020年12月,首次不见面开标系统试用以来,“文件无纸化、标书在线传、开标不见面、过程全留痕”的“不见面”交易方式逐渐在我县政府采购领域推广普及。2021年3月份,我县公开招标类项目实现“不见面开标”的同时,继续大力推进非招标方式采购项目网上“多伦报价”功能,实现政府采购所有项目“不见面开标”常态化全覆盖,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同时,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全面升级,在全省范围内开通供应商“线上投诉”功能;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应用的通知》,得以贯彻执行,齐鲁云采网上商城利用率明显上升;积极争取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全面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减少了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

四、助企纾困,发挥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功能

疫情下中小企业发展举步维艰。为全面落实好习总书记 “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重要指示,财政部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一是破除中小企业准入限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制定采购需求,不得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是落实中小企业专属优惠。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预算总额的4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022年1-9月份,全县各预算单位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采购36277.89万元,中小企业合同授予金额32898.07万元,占实际采购金额的90.68%。三是降低中小企业采购成本。认真执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政策要求。累计减免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3545万元;全面盘查梳理2021年以来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针对违规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保证金等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共发现收取质量保证金合同47份,合同金额3515.13万元,质量保证金金额149.45万元,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退还质量保证金37.62万元,取消保证金111.83万元,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四是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利用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平台启用以来已成功为中小企业融资664.9万元,为中小企业注入资金活水。五是引入政府采购担保机制。在完善线上融资的基础上,探索丰富线下融资产品,依托宁阳县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担保,有效解决资金上的后顾之忧。

 三、取得成效

通过一系列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地实施,切实降低了疫情对政府采购市场的影响,为人民生命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缓解了因为疫情给中小企业带来的冲击。全流程电子化建设的推进,提高了采购效率,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成本,政府采购工作在逆势中寻找工作突破口,不断创新提升,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政府采购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