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315797/2023-181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鹤山镇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
各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
《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注册职业资格并执业、违规担任企业高管等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工作方案》已经鹤山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 年 12 月 27 日
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注册职业资格并执业、违规担任企业高管等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
工 作 方 案
为落实省委第十三巡视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确保巡视组反馈的有关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清理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清理整治的范围是我镇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公职人员。
二、清理整治内容
1.是否存在违规注册职业资格并执业的情况。
2.是否存在违规担任企业高管的情况。
3.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4.是否存在违规出资经营企业的情况。
5.是否存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的情况。
6.是否存在违规享受低保的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专项清理整治于2022年12月27日开始,至2023年1月13日结束,采取自我查摆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实事求是,正视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将整改落实、解决问题贯穿始终,达到教育公职人员、严肃纪律规矩的良好效果。
1.主动认领,自我查摆(2022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
针对清理整治内容,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关于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等方面禁止条款,扎实开展对照查摆。对省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查摆中发现的问题,要对有关人员及具体问题详细查清情况、分清时间界限、理清相关规定,形成问题台账。对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会议记录等规范认证材料,并对其履职情况予以明确支持并加强监督管理。对无规范认证材料支撑、明显违反规定的,逐一提出整改意见,能即时纠正的立即整改到位,应予组织处理的纳入处置程序,属于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移交问题线索。自我查摆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单位要形成自我查摆总结报告,并填写承诺书。
2.监督检查,督促整改(2023年1月1日至1月8日)
在认真分析自我查摆情况的基础上,由党政办牵头,从人社、民政、市场监管、纪委、组织等部门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对重点部门单位和社区进行明察暗访,检验自我查摆成效。对清理整治走形式,行动拖沓应付的,加大督办力度,督促限期整改。对有具体线索,自我查摆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3.建章立制,规范提升(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
对公职人员存在具体问题的,要强化源头整改,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规定。对单位内部存在制度缺失、管理漏洞的,按照省委巡视要求精神,建章立制,促进问题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认领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杜绝各种形式不担当不作为行为,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公职人员违规注册职业资格并执业、违规担任企业高管等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全面负责专题活动的组织协调、情况调度、分析汇总等工作。各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2.加强问责力度。加强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认真做好举报 受理工作。强化跟踪问效和通报曝光,对此次清理整治后仍然发生相关问题的,从严从重,顶格处置,并依纪依法逐级追究领导 责任,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强线索移交和警示震慑,对严重违法乱纪,特别是抵制检查、顶风违纪的,依法依规移交纪检监察 或司法机关。
3.构建长效机制。各部门单位要通过清理整治,举一反三, 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牢牢扎紧制度笼子。要切实提升履责能力,强班子、抓管理,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公职人员队伍,为建设新鹤山贡献力量。
附件1:公职人员违规注册职业资格并执业、违规担任企业高管等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公职人员不违规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承诺书
附件1
公职人员违规注册职业资格并执业、违规担任企业高管等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树见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 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乔 明 党委委员
石 峰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扶贫办主任
成 员: 李 国 党政办主任
李 庆 纪委副书记
张 彬 人社所所长
韩 晋 民政室主任
孙 昊 组织室主任
朱 朋 纪委副书记
韩巍巍 组织室副主任
王 昊 纪委科员
高晓华 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国、李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公职人员不违规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承诺书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本人诚恳接受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监督,郑重承诺:
1.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不违规注册职业资格并执业,不以本人或借用他人名义违规经商、办企业,不违规出资经营企业。
2.带头抵制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坚决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谋取利益。
3.严格教育管理。坚决不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坚决不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4.坚决杜绝违规享受低保行为。本人不违规享受低保,也不优亲厚友,为他人谋求相关待遇。
如违诺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单位: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