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921494320265N/2022-137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复圣中学 | 组配分类 | 招生录取 |
宁阳县复圣中学
2021-2022学年度 “政府助学金”发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高中段贫困学生资助的有关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泰安市财政局、泰安市教育局关于泰安市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条件
1.高一、高二、高三在籍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对孤儿、残疾学生、长期特困户子女、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要优先考虑;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月11日上午学校制定工作方案及程序,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年级人员会议,安排布置救助工作。
2.11月11日下午各年级制定本年级工作方案,召开班主任会议,分配指标。晚生活指导时间班主任向学生公布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政策、条件、资助名额、资助程序等。同时班主任排查本班困难学生,指导学生写救助申请。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及申请救助理由。
3、按照各年级学生数占学校学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4.11月12日班主任收缴学生申请并根据学生申请情况、本班困难学生的掌握情况和年级分配的救助指标初步确定本班救助人员及等级并上报年级。
5.11月13日上午年级根据各班上报情况,审查、汇总后将受助学生汇总表报团委办公室。
5.11月14日下午学校“政府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由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班主任、学生管理人员参加的评审会议,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及等级。
6.11月15日下午起将评审结果以学校为单位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标题为“宁阳县复圣中学2021/2022学年政府助学金名单公示”下署“宁阳县复圣中学和时间”,公示救助学生等级和名单。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学校将安排专人对三个年级救助学生进行调查。
7、公示无异议后,年级组织受助学生填写《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同时以年级为单位填写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电子版、按救助学生等级分开填写,顺序与上交的《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申请表》顺序一致),11月20日交团委汇总。
8、11月22日上报教育局学生资助名单及学校评审方案、公示件;救助金发放后书面上报学生签字按手印的花名册一式两份。
三、发放程序
资助学生名单确定后,银行将补助资金一次性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受助学生或家长在学校领取银行卡并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字、按手印,学校将签字领卡的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县教育局备案。
四、注意事项
1《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申请表》和《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中的身份证号码必须填写准确。
2 各年级、各班必须严格把关,按规定的时间完成,确保贫困学生得到救助,把好事做好。如发现弄虚作假、关系救助等情况,学校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附:宁阳县复圣中学“政府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 李祥斌
副组长: 郑元俊 刘 坤 苏秋冬 王建忠 朱永明
成 员: 李太中 董广军 刘静东 尹成华 赵安国 李忠卫 王海峰
孔凡涛 孔祥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静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朋、宁尚臣、张玉东、张立刚、边东为成员,具体负责“政府助学金”政策的宣传、落实及受助学生的筛选、审查、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