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征求《宁阳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宁阳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03-12 18:03:34
阅读:
打印
关闭
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征集依据
草案解读
公开意见及建议
为科学规划新时代妇女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健全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不断开拓妇女发展新境界,根据《泰安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和《宁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结合我县实际,县妇联制定了《宁阳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宁阳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3月12日至2022年4月12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邮寄至:宁阳县府前街99号 。邮编:271400。
(二)传真/电话:0538—5621041。
(三)电子邮件:nyfl@ta.shandong.cn。
2022年3月12日
为科学规划新时代妇女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健全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不断开拓妇女发展新境界,根据《泰安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和《宁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结合我县妇女发展实际,制定《宁阳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落实儿童(指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优先原则,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泰安市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宁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儿童发展实际,制定《宁阳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
为科学规划新时代妇女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健全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不断开拓妇女发展新境界,根据《泰安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和《宁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结合我县妇女发展实际,制定《宁阳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落实儿童(指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优先原则,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泰安市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宁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儿童发展实际,制定《宁阳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县政府决策事项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2022年3月12日至2022年4月12日,县妇联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截至4月12日,共收到建议8条。在与有关单位多次沟通协调后,最终采纳建议2条,并将未采纳情况向建议人进行了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