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4998XE/2022-114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措施 |
【儿童福利补贴】:社会散居孤儿、受艾滋病影响儿童认定条件、申领范围、申请程序、补贴标准
发布日期:2022-06-0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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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散居孤儿、受艾滋病影响儿童 救助政策
一、申请条件
1.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儿童系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提交材料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村委会出具的儿童家庭情况证明。
3、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
4、儿童身份证、户口本及户口索引。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6、儿童本人惠民一本通。
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应提交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例等材料。
三、办理程序
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民政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乡镇(街道)民政室负责审核后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复审,审核通过后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审批通过后与儿童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书》,次月起享受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
四、发放标准
社会散居孤儿、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960元。
咨询电话:5620503。
信息来源:宁阳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