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4998XE/2022-114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措施 |
【儿童福利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申领范围、申请程序、补贴标准
发布日期:2022-06-03 10:23
浏览次数: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政策
一、申请条件
具有本地户籍,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二、提交材料
因父母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村委会出具的儿童家庭情况证明。
3、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
4、儿童身份证、户口本及户口索引。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6、儿童本人惠民一本通。
三、办理程序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向儿童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民政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乡镇(街道)民政室负责确认,儿童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书》。
五、发放标准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金,每人每月1960元,差额方式发放。
咨询电话:5620503。
信息来源:宁阳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