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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21004349816A/2022-115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伏山镇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社会救助政策
关于开展社区基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6 10:27 浏览次数: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困 难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渠道作用, 畅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途径,着力解决群众突发性、

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基金救 助,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法规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 善条例》《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 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依据落实推进。

二、目标任务

按照"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的思路,2022年,各 县(市、区)、功能区选择经济基础好、慈善氛围浓厚的社区开 展试点工作,每个县(市、区)设立不少于10个社区基金,每个 功能区设立不少于5个社区基金。2023年,在总结成熟经验、巩 固提高成效的基础上全面推广社区基金建设。

三、建设要求

(一)明确基本概念。社区基金是指由社区党支部、居委会 作为发起方,以面向本社区居民公开募捐或企业、社会组织、基 金会、个人等社会力量定向捐助为资金来源,冠名县级行政区域 名称+乡级行政区域名称+社区名称+基金,在所依托的慈善组织 单列财务科目,接受该慈善组织统一管理的专项基金。社区基金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也不具有独立的财务账户。

(二)明确功能定位。社区基金是社会力量动员平台、慈善 资源管理平台,主要功能包括建立和维护社区资源清单,吸纳公 益慈善款物,并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分配和使用公益资源。主要用于本社区困难家庭及遭受重大变故的临时困难家庭的生活、教育、 医疗的慈善救助;本社区困难家庭的生产扶持;与本社区居民利 益密切相关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三)规范自身建设。社区基金遵照所依托的慈善组织管理 规定,按程序设立,并接受慈善组织的监督指导、评估审计。社 区应成立不少于3人的社区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社区基金的具 体运行管理,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和社区全体居民的监督下,  开展慈善活动。

(四)打造服务阵地。社区基金阵地建设应有效利用资源,  依托现有慈善工作站、社工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资源进 行建设,并在场所内公开管委会成员信息,公开申请基金扶持的流程和资助项目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社区基金建设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慈善法律法规,扩大慈善捐赠规模,畅通社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治理途径的重要举措。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刻认识社区基金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积极协调推动,确保高标准、高效率、高水平地建设好、运营好 社区基金。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民政部门作为社区基金的业务主 管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及时帮助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社区是基金建设工作的推进主体,要广泛宣传 发动,多方募集资金,加强工作保障,落实好阵地建设和项目的 立项与运作;社区基金所依托的慈善组织要科学管理资金,督导 和指导项目策划、落地、评估。各相关方应密切协作,确保各项 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监督实效。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广泛调研、缜密论 证的基础上,选择条件成熟的社区开展试点工作。要加强业务指 导和协调沟通,探索符合实际的社区基金设立、管理模式,指导 社区基金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以"有制度、有人员、有资金、 有项目”的"四有”推进社区基金标准化建设。市民政局将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对推进快、成规模、效果好的社区基金给予奖补。

信息来源:宁阳县伏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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