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21MB2794342A/2023-00122 成文日期 2022-07-29
发布机构 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宁政办字〔2022〕14号
有效性 有效
宁政办字〔2022〕14号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阳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规划的通知(有效)

发布时间: 2022-07-29 15:10:41 阅读: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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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委员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属以上驻宁各单位:

《宁阳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阳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20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我县防震减灾事业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升地震灾害风险综合防治能力,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泰政办字2021〕3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融合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共建共治,进一步夯实监测基础,加强预报预警,摸清风险底数,强化抗震设防,保障应急响应,增强公共服务,推进宁阳县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县和平安宁阳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初步形成地震监测预警体系、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创新服务治理体系等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框架,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进一步提高,地震应急响应能力逐步提升,全县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不断增强,防震减灾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稳定的保障能力更强。

 “十四五”时期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主要量化指标

类别

地震

监测

预测

预警

能力

地震监测能力

达到1.0级,震中定位精度优于5千米。

地震预警时效

全县重点地区实现秒级地震预警。

地震烈度速报时效

10分钟内实现地震烈度速报。

地震

灾害

风险

防治

能力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完成量

至少完成1项。

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完成率

实现应评尽评。

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和重点隐患排查覆盖率

全县全覆盖。

科普阵地建设

新命名2-3所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推进地震科普场馆建设

中小学生地震科普普及率

不低于90%

地震

应急

救援

能力

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完成情况

修订完善县政府地震应急预案,重要部门应急预案修订率不低于90%

地震应急救援响应时效

建成县级战区2小时”救援圈,2小时内紧急医学救援,12小时内受灾人口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建成1支县级专业救援队伍和1支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通信保障能力

公网通信中断24小时内,临时应急重点保障率100%

公共

服务

能力

面向公众服务事项

不少于3

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

不少于3

面向政府的决策服务

不少于5

行业满意度

不低于90

公众服务满意度

不低于85

公民具备防震减灾科学素养的比例

不低于18%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

1.摸清风险底数。全面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要素调查,摸清全县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全县地震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为城市规划、产业布局、地震灾害防治和重大工程选址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2.严格抗震监管。依法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深化地震小区划等成果应用,落实全县新建、改扩建工程不低于七度抗震设防要求,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抗震设防要求提高一档、抗震措施提高一度。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实现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应评尽评。加强乡村公共设施和农村住宅抗震设防管理和服务,继续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创建,提供农村民居抗震技术服务。

3.推动抗震加固。及时更新房屋设施抗震加固采集信息,加快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完善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台帐化管理制度,优先完成地震易发区重点区域抗震能力严重不足的房屋设施的抗震加固,科学规划并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

4.扩大科普宣传。宣传、应急管理、教育、科技、科协等部门要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协同配合和资源共享。加强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参与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开展科普宣教“七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二)优化地震监测预测预警业务体系

1.优化监测台站。加强我县地震台的管理维护,实施地震台标准化改造项目,提高地震监测智能化水平。对地震台基础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及时处理网络、电路和设备故障,确保地震台信号传输持续畅通。

2.实现地震预警。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宁阳基本站建设,充分利用国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应急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手段,建设立体化传播网络和个性化接收终端,精准发布地震预警信息。面向煤矿、危化、燃气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地震预警定制化服务,不断拓展地震预警应用。

3.建设专用台网。推进煤矿等专用地震监测站建设,提升非天然地震监测能力。针对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矿山、石化等重大建设工程,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强震动监测设施,强化地震灾害风险防控。

4.加强群测群防。建立健全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加强对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宣传网及防震减灾助理员的管理,规范群测群防工作程序,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加强业务培训,保障群测群防队伍稳定。

(三)健全地震应急救援基本业务体系

1.加强应急准备。健全地震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和修订机制,强化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做好防灾设施设备的统筹使用,保障“防大震救大灾”的基本需要。贯彻落实《泰安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推进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使用和运维管理。

2.强化应急响应。构建“震前预评估、重点隐患排查,震时快速评估、开展烈度评定,震后破坏调查、服务恢复重建”业务体系。健全地震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共享机制和震后灾情快速获取机制,提升地震应急技术系统快速响应能力,为应急处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地震应急响应技术系统建设,依托市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市、县、乡三级上下贯通、行业部门横向联通、多源信息融合共享的地震应急指挥决策系统,提升抗震救灾指挥调度能力。

3.提升救援能力。加强地震专业救援队伍和保障条件建设,引导社会救援力量有序参与地震应急救援。加强救援技术专家队伍、现场应急工作队伍、灾情速报队伍和地震应急救援第一响应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县人民武装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抢险救援主力军作用,鼓励、指导志愿者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完善社会化服务保障机制。

(四)健全地震信息服务业务体系

1.夯实服务支撑。编制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清单,依托省级防震减灾信息服务数据平台,推动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等基础数据共建、共享、共用,为政府、公众和行业的服务应用提供有效、可靠的业务支撑。

2.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领域,丰富公共产品,强化服务供给。为政府提供决策类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强震预警、科普宣传等公益性信息,面向重点行业开展个性化定制的防灾减灾服务实践,基本建成智能普惠的信息服务基本业务体系。

3.加强科技创新。加强与有关科研机构、高校等组织的协作与合作,推进地震科技成果和项目在我县的转化和推广应用,促进地震科技与防震减灾业务深度融合。

四、重点项目

(一)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震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编制县级区域地震构造图、地震危险性图和活动断层分布图。开展房屋设施地震灾害重点隐患调查,编制地震灾害隐患分布图。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概率评估,编制全县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纳入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管理系统。

(二)地震监测预警项目建设。加强县地震台建设管理,实施地震台标准化改造项目,提高地震监测智能化水平。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宁阳基本站建设,实现我县地震预警能力。推进煤矿等专用地震监测站建设,提升非天然地震监测能力。建立健全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工作体系,规范群测群防工作程序,保障群测群防工作运行。

(三)防震减灾宣传阵地建设。大力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和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国家、省、市三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数量在2020年基础上有大幅提高。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科技、科协、应急等部门的协同机制,推进资源共享,共同举办防震减灾重要科普活动。促进防震减灾知识“七进”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资源,扩大防震减灾宣传覆盖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的防震减灾任务,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相关部门和行业单位的作用,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责任、进度安排,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坚持依法管理。全面落实防震减灾法定职责,健全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体制。应急部门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健全投入机制。继续加大防震减灾工作投入力度,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和引导企业及社会支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四)做好规划实施。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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