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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21MB2794342A/2023-001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政策解读】《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阳县“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2-08-01 16:19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阳县“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

一、规划背景和指导思想

(一)起草背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进入“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谋划好“十四五”知识产权工作,奋力开创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按照国家、省知识产权工作部署,在深入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宁阳县“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知识产权规划》)。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建设知识产权强为目标,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为重点,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提供有力支撑。

二、规划出台的依据

2021年9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2021年7月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2021年5月泰安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制定我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制定我《知识产权规划》将有助于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

三、规划的起草过程

依据根据《山东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泰安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结合我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形成了《知识产权规划》的初稿。2022623日2022年627日,先后履行了面向13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及合法性审查等程序。2022年6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规划的基本内容

《知识产权规划》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测评估四部分。

1.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基本原则,明确“十四五”期间,全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全面提升、发明专利授权量稳步增长。

2.主要任务。包括优化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强化知识产权服务监管五项任务。

3.重点工程。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提升、重点产业专利导航试点、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商标品牌建设、地理标志保护运用五项工程。

4.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测评估。提出把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融入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全知识产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效果评估;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五、规划落实的具体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抓好“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把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融入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全知识产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推动规划有效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经费保障。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融资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效果评估。广泛听取创新主体、服务机构的政策需求,推动建立规划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信息来源: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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