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龙泉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的答复(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2:08:17 11:01 阅读: 打印 关闭

王凡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龙泉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针对你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我中心进行了认真研究,中心党组感谢你们对我县河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你们提出的从新砖舍坝址位置往南至龙泉河内埋设调水管道”的建议。其中所述的砖舍坝扩重建工程为肥城市实施的“大汶河砖舍拦河闸工程”,该工程的管理权为肥城市水利主管部门,如需进行引水工程,则需要经两地河道主管部门共同进行协商研究,论证其可行性。其次,近年来,由于泰安市地表水取用量超标,根据上级相关信息,大汶河流域三年内不再批复新的取用地表水项目。对于龙泉河调水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必须经科学论证,须可行后,方可再积极争取该项目。

你们提出的“对上争取政策,对龙泉河段进行清淤和生态治理”的建议。我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全县水系连通规划,其中包含了龙泉河蒋集镇全段。根据县政府安排,由山东鲁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各乡镇、开发区政府负责辖区内迁占工作,但自5月份施工单位进场后,龙泉河开发区段已实施完毕,蒋集镇段因迁占工作,迟迟未能顺利实施,还需蒋集镇政府加快迁占工作推进力度,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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