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留守儿童关爱力度的建议》的答复(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薛启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留守儿童关爱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留守儿童是指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
2016年6月泰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6〕17号),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工作,促进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为更好维护我县未成年人权益,2021年7月份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等15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加强学校保护工作、加大社会保护力度、完善网络保护工作、强化政府保护职能、落实司法保护职责六个方面作为重点任务,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印发了《宁阳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要求成员单位对照各自工作职能切实履行好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职责,依法落实家庭监护责任、政府属地责任,着重加强对孤困儿童和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的干预帮扶,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建立服务机构,健全关爱体系。2022年5月,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构建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及社会力量参与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社会保护新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同时培育孵化儿童服务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包保责任人制度,落实留守儿童结对帮扶责任。目前,已建立由15名乡镇(街道、园区)儿童督导员和565名村(居)民委员会儿童主任组成的儿童关爱工作队伍。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2020年7月到2021年6月全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宣讲对象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村(居)儿童主任等群体。今年以来,县民政局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工作安排,开展了村(社区)儿童主任赋能行动,以“三亮三学三做”为主要内容,“三亮”(亮身份、亮承诺、亮成绩)增强儿童主任使命感与责任感;“三学”(学技能、学法规、学先进)提升儿童主任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三做”(做妈妈、做朋友、做老师)确保困境儿童监护不缺位、关爱不缺失。乡镇(街道、园区)对未成年人居住地址、家庭状况、受教育情况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形成工作台账定期定时对未成年人进行走访慰问,落实人员常走访、隐患早发现、问题早整治。
四是多方参与活动,深化关爱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县教体局审时度势,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新模式,增设“六个一”系统化的心灵成长课程,极大地丰富了校外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设置,提升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水平。县司法局利用留守儿童服务站、希望小屋等平台为特殊困难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创造优良环境。“12345”青少年法制教育模式收录入国家司法部法治创建案例库。县妇联每年坚持开展“暑期护航”关爱服务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担任“爱心妈妈”,面向农村留守流动等困境儿童开展亲情陪护、安全教育、课业辅导、兴趣特长培养等志愿服务活动,每年集中服务2个月,受益儿童及家长超7万人次; 2021年开展关爱服务活动96场,服务农村儿童4000余人。为了让困境儿童享有心贴心的关爱,县民政局开展实施“爱陪伴儿童服务站”项目,该项目配备专职驻村社会工作者,让服务就在孩子身边,让服务无时不在。儿童服务站每周开站时间不少于25小时(40周),每周平均服务儿童大于100人次,每年总服务人次达到5000人次。同时,积极开展五社联动,整合社会公益组织、爱心单位、爱心人士参与支教,开设口才、绘画、武术、国学经典、社区融入、儿童防性侵、防溺水、防校园暴力、防灾减灾演练等特色课程,全面提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学习能力、动手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既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又符合儿童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儿童成长健康发展。
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广大家庭的幸福,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下一步我县将加强组织领导,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把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保障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抓出实效、抓出成果。
宁阳县民政局
2022年8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秦阳,0538-5620503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