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
孙晶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养老服务发展基本情况
宁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宁政发[2015]41号)和《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字[2021]12号),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元并举、市场运作”的方针,构建与我县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产业特色鲜明、发展框架清晰、适应不同收入群体,多层次、全方位、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业发展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农村敬老院12处、民营养老机构2处,街道社会福利服务中心1处,日间照料中心11处,农村幸福院107处,基本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推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工作措施
2020年,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制定了《宁阳县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移交验收与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的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使用工作,为解决社区老人养老服务用房不足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1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工作,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和文庙街道、八仙桥街道成立了专项工作协调机制,聚焦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问题,健全工作机制,摸清设施底数,查找问题短板,强化整改落实,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提升全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2022年,市委市政府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化联创”提质增效工程列为为民要办实事,宁阳县委、县政府把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列为重点工程进行推进,民政局联合文庙街道、八仙桥街道规划建设改造6处日间照料中心,以满足社区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三、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工作措施
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资金、土地、税费、融资、水电气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在我县增设营业场所可实行“一照多址”。对已经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得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对申请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实行直接登记。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措施
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重要内容,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养老机构依法落实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和社会保障等权益。建立养老护理人才岗位津贴制度,逐步提高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2021年组织养老机构参与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获得团体奖,提高了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地位和荣誉感。2022年,组织我县14家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参加了省民政厅组织的培训。县民政局组织培训2次,培训养老机构管理人员与工作人员400余人次,委托培训学校面向社会培训家庭养老护理员2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能力。
五、补齐农村养老短板的工作措施
按照“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老人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原则,加强农村幸福院分级分类管理,积极创建示范性农村幸福院。按照“打包托管,连锁经营”的思路,结合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改革创新,采取“政府扶持+企业运营+社会参与”的模式,利用政府资金启动、企业市场化运作、激发全社会参与,形成强大合力,把幸福院打造成集“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健身娱乐、精神慰藉”一体多功能的农村互助型养老服务平台。目前,全县87处农村幸福院已打包托管给山东凌云集团,面向农村老人开展专业化养老服务。
六、推广公办民营的工作措施
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资入股、收购、托管等方式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机构,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或改制为国有企业,实现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服务专业化。目前,全县已有8处敬老院采取委托经营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了公办民营改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下一步,民政局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提高养老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宁阳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宁阳县民政局
2022年8月18日
联系人:付明龙 电话:5621536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