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加强人才引进力度的建议》的答复(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5号)

发布时间: 2022:09:13 23:09 阅读: 打印 关闭

姬越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人才引进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县人社局立足部门职责,从加强平台指导、加大政策宣传、强化政策扶持等方面,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一、加强平台指导,组织县内企业用好省级现有校企网络交流直通渠道。“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是服务高校毕业生生、服务用人单位的公益性服务网站。省内高校毕业生、属于山东生源毕业生回我省就业的省外高校毕业生,都是注册用户。企业可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开展直播带岗线上云招聘活动,在线与求职毕业生交流,接收简历,签订就业协议。企业还可申请报名参加各高校的校园招聘活动,入驻各高校就业管理系统。截至目前,我县共有227家用人单位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账户,开通了县校企合作线上交流直通平台,实现了县校企的实时交流。

二、加大政策宣传,组织申报发放高学历青年人才补贴。按照中共泰安市委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服务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泰发〔2022〕11号),2022年5月1日起,我县企业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以下补贴:(1)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普通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补3年。(2)工业企业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对我县工业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分别提高2000元、500元、200元。(3)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对40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在我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15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三、强化政策支持,鼓励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县内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或见习的,有以下优惠政策:(1)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3)就业见习补贴。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22〕11号文件实施山东省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鼓励和引导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效益较好、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青年见习基地)。支持企业吸纳离校3年内高校毕业生及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企业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由政府财政为吸纳见习人员的企业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60%的标准发放见习补贴。

今年以来,县人社局面向70多家重点企业征集人才岗位需求信息2049个,密集组织企业参加山东科技大学、泰山学院等驻泰高校线上线下招聘会,并组织企业参加省市“名校直通车”活动,与高校对接,招引优秀毕业生。联合媒体举办了三期“才聚宁阳·链通未来”人才需求信息发布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线上直播活动,恒信高科、碧蓝生物等12家企业现场发布819个岗位,在线互动分享3万余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落实工作。积极向县内各种用人单位推介省级平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组织更多用人单位注册账户,用好现有校企交流直通平台。大高学历青年人才政策宣传,及时组织各项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建议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尽可能地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工作环境,并提高福利待遇,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做到环境留人,待遇待遇,事业留人,感情留人。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欢迎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人才资源社会保障工作。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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