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921MB2854464Q/2022-149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中京实验学校 | 组配分类 | 教育教学 |
宁阳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宁教体基函〔2021〕11 号
关于做好 2022 年秋季教学用书征订 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 (街道) 教育学区、县直及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中小学教学用 书使用工作的通知》 (鲁教厅办字〔2022〕25 号,附件 1) 及市 教育局工作要求,近期将开展 2022 年秋季教学用书征订发放工作, 为确保征订工作顺利进行,坚决杜绝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现 将上级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 单位认真学习文件,切实抓好落实:
一、规范做好教材征订使用工作
1.规范做好国家课程教材选用。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各学科使 用《2022 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修订后 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 (2022 年版) 于 2022 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在教材修订完成之前,各地要在现有教材使用中做 好课程改革理念的贯彻执行和过渡衔接。普通高中使用《2022 年 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2017 年版课程标准修订) 》中 的教材。
2.规范做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教材使用。根据工作安排, 中小学安全教育、生态环境教育、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生规划 等地方必修课程教材已完成内容修订,全面融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于 2022 年秋季学期全面启用,学校要提高 校本课程质量,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
3.确保义务教育段免费教材《地方课程》 、《寒、暑假生活 指导》征订数据准确,必须严格按照“山东基础教育管理平台” 统计的学籍人数上报。经各教育学区、学校审核后上报县局,学 校为教师征订的教科书、教师用书不得列入免费范围。
4.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除经省级教育 行政部门或省政府授权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 项目外,不得选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优先使 用境内教材,确实无法满足教学需要的,可选用境外教材。选用 的境外教材须按程序进行审查,不在批准范围或未经逐级审定的 境外教材,须停止使用。
5.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2022 年特殊教 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中的教材。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 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材,或根据教学实际,选择普通学校教材中适合的内容进行教学。
二、严格执行国家教辅材料管理规定
各学校要依据《泰安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目录》 (泰 教函〔2020〕60 号文件公布) ,严格按照“一科一辅”及“ 自愿 购买”的原则组织学生征订,学校可以为学生代购,但不得从中 牟利。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 生订购教辅材料,不得在《泰安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目录》 外另行推荐、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 推销任何教辅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学校组织开发面向本校 教师和学生的教学辅助资源,免费提供使用。幼儿园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任何形式的幼儿教材、读物和 教辅材料等,不得向家长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玩教具、图书等。
三、严格按规定的渠道发行
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发行渠道必须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行政 部门规定进行。 目前国家课程教材的发行, 由山东新华书店集团 有限公司负责;地方课程教材的发行, 由各市图书代办站负责。 各中小学校不得直接向其它的部门、公司或个体书商订购教材和 教辅材料,不得截留订数从其他渠道进货,严禁订购和使用盗版、 盗印教材和教辅材料;各学校或教师不得接纳或帮助任何发行商 进入校园宣传、推荐和推销教材和教辅材料。
四、严格签收登记和发放手续
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科书征订发 放工作的通知》 (鲁教厅办字〔2017〕55 号) 文件要求做好征订 发放工作。发行单位要按照各学校征订的教材和教辅材料数量, 按时足量送达学校,并提供教材和教辅材料发放签收清单。各学 校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征订的数量进行逐科逐本 清点,办理好收货和签收手续。 中小学收到教材和教辅材料后, 要登记造册,并及时发放到师生手中,师生领取时要履行签字手 续,并存档管理。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通过教材和教辅征 订平台系统,按照规定时限、程序做好教材和教辅 的征订、统计工 作,杜绝多订、漏订,做到人书一致。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各教育学区、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征订工作的组织领导,严 格程序,加强监督,确保征订工作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 中小学 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教育学区、各学 校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的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辖区中小学教 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一 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教育学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层层签订 教材和教辅材料工作责任承诺书,认真履职尽责,细化本单位的 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收发和使用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公示制 度、诚信制度、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执行。各教育学 区、教育集团、县直及民办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承诺书上报县
教体局,其他层面的承诺书由单位存档。
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三公开、两承诺、一 监督”制度。“三公开”:即通过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公开省级 评议通过目录、市级推荐结果及学校教辅材料选用结果,学校应 在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所代购的教辅材料版本、数量和价格等 信息; “两承诺”:即学校校长和所有任课教师承诺不在学校选 用 目录之外推荐教辅材料;“一监督”:即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 将教辅材料使用情况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强化工作监督。
省、市两级已将教辅材料管理选用工作纳入漠视群众利益专 项整治、群众满意度考核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加强管理和 监督。县教体局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在教材和教辅 材料工作各环节出现的违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六、材料上报内容及时间
1.2022 秋中小学免费教材征订单填报说明 (附件 2)
2.2022 秋中小学免费教材订单 (附件 3)
3.2022 秋特教教材教参征订单 (附件 4)
4.2022 秋中小学教参订单 (附件 5)
5.2022 秋中小学音像征订单 (附件 6)
6.2022 秋幼儿教材订单 (附件 7)
7.2022 秋中小学评议教辅订单 (附件 8)
8.2022 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工作责任承诺书 (附件9)
宁阳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