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51158T/2023-172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环境保护局 | 组配分类 | 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
【随机抽查及查处情况】2022年污染源随机抽查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18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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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污染源名称 | 检查时间 | 现场检查结论 |
1 | 宁阳县金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第一季度 | 该企业已于3月26日进行停产,目前未进行复产。经查阅该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及用电量监控设施,该企业26日来污染物排放均为零,4号炉引风机于28日6点至7点用电量峰值为0.43KW,其余时间未用电,治污设备中1—4#炉引风机1D浆液循环泵近两日不定时用电,1—4#炉引风机2A浆液循环泵于26日6点至12点15分进行用电,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
2 |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邹城输油处宁阳输油站 | 2022年第二季度 | 1、该输油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2021年6月进行编制,鲁宁输油管线城区改造及部分站场改造工程于2016年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批复号为鲁环审【2016】12号,该项目于2019年5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鲁宁输油管线跨越大汶河段改造工程于2018年取得泰安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号为泰环审【2018】20号。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环境保护相关材料管理不规范,环评手续无法进行现场提供,已要求进行整改。 3、应急物资准备不够充分,围油栏等物质准备较少,难以应对较大等级突发环境事件。 4.应急演练仅提供方案,无演练照片等证明材料。 |
3 | 山东轩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第三季度 | 一、相关手续 1、山东轩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于2017年2月取得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批复号为泰环审【2017】5号,2019年7月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实际建设情况部分于环评存在变动,但未构成重大变动,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后续进行了升级改造。 2、该单位于2020年7月3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日期至2023年7月30日,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70921MA3C7TYJ2A001T。该企业2022年1月份因项目环保设施提升改造对排污许可证进行了变更,排放去向,排污口数量等需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情况均未发生变化。废水废气排污口建设符合相关规范,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与排污许可证一致,污染物排放情况、无组织排放情况、固废管理情况均与排污许可证一致。已规范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建立相关台账,提交排污许可季报年报,开展自行监测,并已严格按照要求公开相关信息。 3、该企业于2022年5月份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号为XDYY-HJYA-2022,2022年未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培训,已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二、现场检查情况 1、原料情况。该单位医药中间体项目生产原料有吡啶、亚磷酸三苯酯、N-Boc-L-氨基丁酸、2-氨基-6-氟苯甲酸、苯胺、三氟乙酸、碳酸钾、叔丁醇锂、丁酸缩水甘油酯、N-苄氧羰基-4-溴-3-氟苯胺、2-甲基-5-(5-溴吡啶-2-基)四氮唑、钯催化剂、联硼酸频那醇酯、乙酸钾、二氧六环、乙酸乙酯、叔丁醇、盐酸、乙酸、液碱,均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储罐与物料储存容器在非使用状态时均处于密封状态,存放过VOC物料的废包装袋容器已加盖密闭。涉VOC物料通过密闭管道进行转移,但未能做到在密闭空间内装入管道内。 2、生产环节。该单位VOCs物料投放、反应等环节废气基本做到全部收集,生产环节做到密闭空间内进行操作,集气罩设置合理,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VOCs收集控制风速大于0.3m/s,排污口设置规范,采样口、烟囱高度设置符合规范,未能建立密封点档案,据估算,该单位密封点位大于2000个,2022年尚未开展LDAR检测,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水通过密闭管道输送,但入口出口未能做到环境空气隔离。 3、设施运行情况。该项目主要排气筒有两个,其中1号排气筒为生产工序连接排气筒,2号排气筒为污水处理站废气及危废库废气连接排放筒,其中生产工序产生废气主要通过喷淋塔+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脱附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及危废库废气主要通过碱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现场检查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使用PH试纸对喷淋塔使用浆液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呈碱性,喷淋塔做到了定时清理、维护、补给用水,RCO设置脱附时间为3天-5天,催化燃烧室内温度为220℃,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该单位生产废水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生活污水及冷却循环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已完成雨污分流。该单位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曝气池+电解水+水解酸化+二级A/O+二沉池,处理后的废水通过管网进入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该企业现场已提供污水治理设施运行巡检台账、污水治理设施运行药品购买、使用台账,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在线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暗管偷排或篡改数据等违法行为。 4、危废管理 该企业2022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已制定,并在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完成备案登记,已按照要求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危废管理制度、管理图表、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均已制定,危废管理台账已规范设置,现场已提供危废处置合同、危废转移联单,危废产生量、产生种类、贮存量、处置量对应符合,危废贮存间建设符合相关规范,危废间、容器和包装物设置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已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不存在危险废物混存情况,危废间废气通过碱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置,污染处理设施运行良好,该单位已将有气味的危险废物放置于密闭容器内,并在贮存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的四周设置有流渠、收集池。 |
4 | 泰安市恒昌劳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 2022年第四季度 | 1、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常生产,该单位主要项目为年产100万个自吸过滤式新型个体防护面具生产加工项目,该项目于2013年3月取得原宁阳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号为宁环审报告表【2013】19号,2018年通过项目竣工验收,该单位排污许可管理为登记管理。 2、该单位主要是热熔工段产生废气,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治理后排放至外环境。 3、该单位应急预案为2018年9月份编制,2019年1月15日开始实施,已超出三年,未进行重新登记备案。 4、台账记录不规范,未记录生产情况。 5、根据该单位验收报告显示,该单位注塑机建设数量为6台(环评批复为10台),实际建设为8台。 6、危废间管理不规范,未贴标识。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