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4998XE/2023-002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宁阳县2023年市级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助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31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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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泰安市民政局 泰安市财政局关于发放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助的通知》(泰民函[2023]2号)规定,以2023年1月10日为基准点,根据封闭管理期间实际入住老年人数量,对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运营补助。
经审核,全县14家养老机构申请市级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助资金75500元。
现将拟补助名单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宁阳县民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的须署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月6日
联系电话:0538-5621536
附:宁阳县养老机构市级一次性运营补助发放资金汇总表
宁阳县民政局
2023年1月31日
附件:
信息来源:宁阳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