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004323501X/2023-189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关于修订印发《华丰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通 知
各社区、村,各监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293号)、省市县各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和县政府下达我镇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华丰镇安全生产责任制》,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贯彻落实。
一、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今年全镇安全生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抓手,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努力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构筑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根据省、市、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部门、行业特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科学管理,经过努力能够实现的指导思想,确定被考核单位的伤亡事故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各项安全控制指标。安全控制指标年初下达,年终实行“一票否决”,详见(附表一)全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2、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和结案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各社区、村、镇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伤亡事故报告统计规定,发生事故后,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凡拖报、瞒报事故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3、为切实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落实年”活动的通知》(宁安发〔2023〕9号)要求,制定了《华丰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考核标准》,每年考核一次,12月底前完成考核,详见(附表三) 华丰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考核标准。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生产及经营企业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执行“五落实五到位”。针对本企业实际,按照《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中“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分别对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县安全管理标准、规程和规定等,按要求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即: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2、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批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观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当成头等大事,加大安全经费投入,确保在具备安全条件的前提下从事生产及经营活动。
3、负责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规定,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
4、负责组织抓好全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三级”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严格持证上岗作业。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5、负责建立健全与生产及经营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配备具有从事生产经营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人员,为生产及经营活动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6、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严格对生产及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物资、物品(特别是危化品)、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严格检查、检测,严禁混存混放、超标超量;提供生产及经营的特种设施、设备,必须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及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上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7、负责组织研究解决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有影响正常生产及经营的重大安全问题及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或安全应急措施,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8、按规定时限要求上报事故,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施救,主动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依法承担因工伤亡受害者的经济赔偿及相关处理决定。
四、落实行业部门主管和监管责任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行业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对本行业部门所属企事业等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批示,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2、组织制定本部门年度及重大活动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应急预案,确保镇党委政府和镇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4、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整改重大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确保生产、生活、工作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完成镇安委会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项。
5、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镇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五、落实副镇级以上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
分工各行业部门的副镇级以上领导干部,除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具体工作的领导责任外,还需切实做好对所包保社区、村、企业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指导等一系列工作。
1、包保分工
包保社区、村按照华丰镇领导干部包保一览表(附表二,今后包保领导干部如有调整,按实际调整人员执行)执行。副镇级领导干部包保一览表参照华丰镇领导干部包社区、机关干部走访包村表制定。
2、包保职责
(1)监督检查所包保社区、村、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村、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解决突出问题、取得效果等情况。
(3)督促社区、村、企业采取硬措施,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切实做好全年各重点节日放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4)其他有关安全事项。
3、工作要求
各包保社区、村、行业的副镇级以上领导干部,每月至少2次到所包保社区、村、企业,指导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并经常深入所包企业、村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六、村(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村(居)安全生产措施。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相应项目、资金、措施和支撑体系。
3、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村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对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
5、依法协助上级政府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时劝阻并报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村(居)安监员职责
1、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安全常识,工作认真负责,坚决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2、建立村(居)安全生产管理网格和应急救援机制,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3、建立健全村(居)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各类安全工作台帐,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4、督促和指导本村(居)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科学、迅速、高效、合理的突发性事件(事故)应急反应机制,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不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5、落实危险源监管工作,防范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6、每月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创建工作,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村民防范各类事故的能力。
7、根据上级要求,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隐患。
8、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
9、做好事故报告和现场组织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灾难性事故造成的损失。
八、责任制考核
为督促落实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特制定:华丰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华丰镇领导干部包保一览表、华丰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考核标准用于年度评优树先。
九、即印发之日起,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华丰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执行,之前与此文件内容冲突部分同时废止。
附表一:华丰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附表二:华丰镇领导干部包保一览表
附表三:华丰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考核标准
华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6日
附表一、 华丰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单位· | 死亡人数 | 重伤人数 | 重大 责任事故 | 事故 结案率 | 职责范围 | |||||
各社区、村 | 0 | 0 | 无 | 100% | 本辖区所属工、农、商、贸、村农户和民营个体经济组织安全、村集体道路安全 | |||||
经贸办 | 0 | 0 | 无 | 100% | 本辖区所属民营、集体、国营企业 | |||||
华丰学区办公室 | 0 | 0 | 无 | 100% | 本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及成教中心 | |||||
农业农村办 | 0 | 0 | 无 | 100% | 本辖区种植技术、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等农业类行业部门 | |||||
国土所 | 0 | 0 | 无 | 100% | 本辖区所属非煤矿山、砖厂企业等国土资源类 | |||||
住建办 | 0 | 0 | 无 | 100% | 本辖区建筑施工、城乡建设、城镇燃气 | |||||
供电所 | 0 | 0 | 无 | 100% | 华丰变电站及供电电网设施 | |||||
商务办、贸促办 | 0 | 0 | 无 | 100% | 商贸流通、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 | |||||
华丰市场监管所 | 0 | 0 | 无 | 100% | 镇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行车吊装、特种设备 | |||||
公安派出所 | 0 | 0 | 无 | 100% | 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及九小场所消防、民用爆炸物品购买、使用、运输、爆破作业及营业性演出 | |||||
交管所、道路办 | 0 | 0 | 无 | 100% | 道路交通、个体营运、公路安全设施及公交车站 | |||||
附表二、 华丰镇领导干部包保一览表 | ||||||||||
地区 | 地区 | |||||||||
华丰社区: 朱中岩、周广胜、公振华 | 白土厂村委会 | 梧桐峪社区: 董振、宁付强 陈猛 | 胡家庄村委会 | |||||||
新街村委会 | 孔家庄村委会 | |||||||||
井泉庄村委会 | 梧桐峪村委会 | |||||||||
东磁西村村委会 | 凤山峪村委会 | |||||||||
东磁东村村委会 | 翟家庄村委会 | |||||||||
西故城村委会 | 潘家庄村委会 | |||||||||
田家院村委会 | 沈家庄社区: 王勇、耿伟
| 韩家岭村委会 | ||||||||
良父社区: | 南梁父村委会 | 南王家庄村委会 | ||||||||
胜天庄村委会 | 东范家庄村委会 | |||||||||
乔家庄村委会 | 西范家庄村委会 | |||||||||
北故城村委会 | 大王家庄村委会 | |||||||||
小河西村委会 | 门家庄村委会 | |||||||||
高村社区: 杨丽华、颜猛 | 西高村村委会 | 沈家庄村委会 | ||||||||
南高村村委会 | 灵山社区: | 进粮庄村委会 | ||||||||
北高村村委会 | 梅家村村委会 | |||||||||
泊家庄村委会 | 满家村村委会 | |||||||||
崔村社区: 李长伟、张继成、 颜萌 | 石家门村委会 | 湖村村委会 | ||||||||
张家寨村委会 | 高庄村委会 | |||||||||
任家街村委会 | 爵山社区: 陈艳玲 | 红旗村委会 | ||||||||
东北庄村委会 | 歇息铺村委会 | |||||||||
永安寨村委会 | 塘坊村委会 | |||||||||
北马家寨村委会 | 马梁村委会 | |||||||||
吕观社区: 徐敏、王振 | 杨家庄村委会 | 成功庄村委会 | ||||||||
南马家寨村委会 | 永义庄村委会 | |||||||||
前吕观村委会 | 张家村村委会 | |||||||||
后吕观村委会 | 西爵山村委会 | |||||||||
下陡沟村委会 | 东爵山村委会 | |||||||||
上陡沟村委会 | 华煤社区: | 华丰煤矿居民委员会 | ||||||||
东营社区: 宁兵、卢宗凯 王新芝 | 东营村委会 | |||||||||
西营村委会 | ||||||||||
朱家洼村委会 | ||||||||||
顺义庄村委会 | ||||||||||
埠南村委会 |
附表:三 | |||
华丰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考核标准 | |||
考核指标 | 分值 | 得分 | 考核方式 |
1.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 | 20 | 调阅资料 | |
2.组织制定全镇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 | 20 | 调阅资料 | |
3.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党委会,每季度至少调研1次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 10 | 调阅资料 | |
4.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时,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 10 | 调阅资料 | |
5.对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组织有关方面严格追责问责 | 10 | 调阅资料 | |
6.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述职内容 | 10 | 调阅资料 | |
7.上级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 | 20 | 调阅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