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结果】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2023年第3季度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0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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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结果】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2023年第3季度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
序号 | 执法类别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 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依据 |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行政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履行情况 |
1 | 行政执法 | 泰环罚字[2023]ny-15号 | 宁阳县盛泽肉类加工厂 | 行政处罚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第十类18项的规定年屠宰禽类1000万只及以上的,应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你单位总投资525925.80元的年屠宰肉鸡1200万只肉类加工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目前属于建设过程中,未建设竣工,未投入生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第十类18项的规定年屠宰禽类1000万只及以上的,应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你单位总投资525925.80元的年屠宰肉鸡1200万只肉类加工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目前属于建设过程中,未建设竣工,未投入生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7-11 | 已办结 |
2 | 行政执法 | 泰环罚字[2023]ny-16号 | 泰安亿顺商贸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2023年5月9日,该单位于东庄镇小张新村(西张社区)北院落内堆存大量脱硫石膏、炉渣及砂岩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存区域占地约20-30亩,堆存物料约2-3万吨,未按规定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6-15 | 已办结 |
3 | 行政执法 | 泰环罚字[2023]ny-17号 | 泰安金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5000万块/年煤矸石制砖项目正常生产,煤矸石破碎、筛分工段、筛分废气收集罩拆除、输送皮带罩子拆除、输送带落料处废气收集罩拆除、洗车平台管道断开,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均无法正常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7-10 | 已办结 |
4 | 行政执法 | 泰环罚字[2023]ny-18号 | 泰安金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2022年度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频次和要求对破碎工序废气排气筒、筛分工序废气排气筒的颗粒物,厂界的氟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开展自行监测并提供监测报告。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7-11 | 已办结 |
5 | 行政执法 | 泰环罚字[2023]ny-19号 | 宁阳县磁窑天立油脂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伪造脱绒车间环评审批情况、生产原料、生产工艺、项目建设情况等信息,且未对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进行分析论证,属于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8-04 | 已办结 |
6 | 行政执法 | 泰环罚字[2023]ny-20号 | 泰安欣建建材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厂区内西北侧堆存机制砂(沙堆长15.5米、宽7.4米),东北侧堆存碎石料(料堆长24米、宽10米),南侧堆存土堆(土堆长46.5米、宽15.5米),堆存区域占地约1075.45㎡,三堆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按规定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8-10 | 已办结 |
7 | 行政执法 | 泰环罚字[2023]ny-21号 | 泰安市瑞凝建材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原料库北部空地堆存三堆砂石料(北部两堆分别长约20米*30米、20米*10米;南部堆长约10米*10米),堆存区域占地约900㎡,三堆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进行密闭,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8-14 | 已办结 |
8 | 行政执法 | 泰环罚字[2023]ny-22号 | 泰安惠嘉畜禽养殖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配套建设的废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9-12 | 已办结 |
9 | 行政执法 | 泰环罚字[2023]ny-23号 | 宁阳县鑫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未落实自动监控环境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8-18 | 已办结 |
10 | 行政执法 | 泰环罚字[2023]ny-24号 | 宁阳县东疏金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擅自将脱硫石膏泥浆约40吨倾倒于厂区西南无防渗措施的坑内,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渗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二款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9-15 | 办理中 |
11 | 行政执法 | 泰环罚字[2023]ny-26号 | 山东中铃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2023年8月10日你单位电泳工序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经查阅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该工序排放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属于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9-20 | 办理中 |
12 | 行政执法 | 泰环罚字[2023]ny-27号 | 宁阳县老五保洁服务队 | 行政处罚 | 2023年8月17日,该单位员工程路军在堡头大街与801省道交汇处东约50米处,对前期装运过养殖场粪污的罐车进行清洗,清洗废水(黑色浑浊、 有明显异味)排放至堡头大街南侧雨水管道,后入海子河 |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9-13 | 办理中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