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市医保局《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泰医保发〔2023〕44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泰医保发〔2023〕44 号
宁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